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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以民為本,依法治國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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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儒法,李相國許會謙讓,讓村民先取,

如此,可增加村民心中對朝廷的愛戴。”

扶蘇底氣不是很足,說話時在觀測著贏長生的表情。

贏長生緩緩點頭,然後又搖頭,才道:

“然而村民並不知儒法,不知禮讓為何物,他會以為這是他理所應當的,將羊拿走而不知謝,

更不知他能食得此羊,是江山社稷穩定之結果,也不知是朝廷愛民之饋贈,

並且,

此法執行下去,民眾有糧而國庫空需,當國家需要集中力量做大事的時候,手中無錢,豈不是成了紙國?”

三人暗暗點頭,贏長生算是把法治和儒治的弊端都說了出來,

李斯再對贏長生一拜道:“敢問公子,那該如何是好?”

“若按我所言之民法,以法度教化民眾,應當按勞分配,相國之箭和村民之陷阱都是殺死羊的原因之一,

應制定法律,各取半羊。

若相國不服,以權貴之位強壓村民,則法律會懲罰相國,

此時,村民自然知道國家法律是在保護他,他得到了實惠,又受到了保護,自然安心生活在國家,自然會愛國。

而各取半羊之事,亦是對村民的一種教化,讓他們懂得按勞動所得的道理,也懂得不能強搶他人之物的道理,

久而久之,村民知道要努力勞作便能致富,也知道有國家在保護他,他能安居樂業,

此法方能讓國家鼎盛發展,長存於世。”

“儒為教化,法為準繩,以教化驅之,以準繩束之,則萬民一心,

國家可像法治那般,集全國之力於一處,發展大業;

亦可像儒治那般,民眾謙虛有禮,擁軍愛國、尊老愛幼、鄰里和睦。

簡要而言,便是依法治國,以民為本,

此為大治。”

三人恍然而悟,

“原來法與儒之結合,方為治國之本啊。

十三弟一語點醒扶蘇,大哥服了。”

“十三公子大才,既法學和儒學之大成,學之又不拘於之,自創一派儒法結合之民法說,當立學說以傳世!”

蒙毅歎服道。

李斯感也是感慨萬千,隨即再次朝贏長生行禮:

“敢問公子,如今大秦之境況,該如何變法,現在施行民法,是否還來得及?”

贏長生也知道話講一半,不聽到後面的全貌,三人不會罷休,

他也趁這個機會,將扶蘇和蒙毅搞定,後面會省不少口舌,

“當然,剛剛所講只是治國理念的大方向,是後面我大秦之法度和治理,應該更改的方向,

更細緻的地方還有很多很多,我簡要說一個方向,後續還要大家一起完善。

我之前所言,民眾要先活著,然後有希望,方能算有生存在這世上的意義。

此事落於法制之處,該如何著地,

最簡單的一句便是,民以食為天,

首先得讓他們吃飽,先解決不捱餓的問題,這樣才能留住人,

所以我研究出來紅薯,此事是解決當今之第一大難,吃飽飯。

然後,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民眾吃飽之後,才會考慮禮節和榮辱之事,

那時,便要讓他們知道國家強大的意義在於給他們一個安全生活的場所,

再然後,

當百姓衣食足,知榮辱之後,自然要給他們一條積極向上的路,

沒有人想一輩子都當底層民眾,試想一下,天下百姓者,何人不想當官發財?何人不想登得廟堂,一展胸中抱負,以千古留名?

帝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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