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害人反害己 (第2/2頁)
著馬亮指使蔣輝去查當天參與開標的其他所有公司,想查出來誰可能和天成是一夥的,結果不知道蔣輝是故意敷衍還是怎麼回事,查了不到一半就不查了,隨便找了幾個自己覺得嫌疑比較大的公司名字報給了馬亮。
秦媛媛這邊在週五的時候過去接受調查,結果配合半天,也沒有查出來什麼結果,馬亮那邊也將調查到的嫌疑單位報了過去,結果一查,這幾家公司和和天成都沒有關係,甚至有些公司秦媛媛都沒聽說過。
最終招標單位這邊宣佈,此次的舉報純屬是誤會,公示照常,待公示期滿就可以領取中標通知,籤合同這些。
調查結論一出來之後,秦媛媛這邊就將事先準備好的資料交給了招標單位那邊,資料內容就是舉報錦鴻和玉山圍標串標,而且提供了相關的證據,證明錦鴻和玉山在徽山的經營單位是同一家,大股東都是劉志斌。這些資料都是以前王朝陽在錦鴻做工程管理的時候留下來的,結果一查一個準。
很快錦鴻和玉山被當地區縣拉入黑名單,三年內不準參與該區縣的任意一個專案的投標,這兩家公司的投標保證金一百多萬也被沒收了。
劉志斌知道這個訊息的時候還在外面陪他的新女朋友旅遊,接到電話後氣的將手機都摔了,後來回到公司後更是當著全公司員工的面將馬亮罵的抬不起頭。但是罵歸罵損失的錢財可不小,從此也結下了錦鴻和天成的仇怨,只是一時間之間馬亮等人只知道天成是秦媛媛拿來做經營的外省公司,對於王朝陽的存在還不知道。
公示期過後,天成這邊也很快找到了人接手專案,整個專案兩千四百多萬,天成以兩百二十萬的價格轉讓了出去,那邊接手專案的老闆,在拿到中標通知書後,就將尾款轉了過來,隨後又轉了一百萬的保證金。透過這一個專案天成就給公司賺了兩百多萬,一年的經營費用算是找了回來,剩下還有專案中標的話就全是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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