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隴縣縣令投降 (第2/2頁)
判斡旋時總能遊刃有餘。不僅如此,他還具備極為出色的政治頭腦,對於各種複雜局勢都能迅速洞察並做出明智的決策。依下官之見,由他負責此事應當萬無一失。”
馬代聽後微微頷首,表示認同:“嗯,若真如你所言,那倒是可以讓人放心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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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清朝縣城中官員。
清朝一個縣的官員編制包括知縣、縣丞、主簿、典史、巡檢等職位。?這些官員各司其職,共同管理縣內的行政、司法、稅務等事務。?
知縣?:是縣的最高行政長官,負責一縣的治理,包括決斷訴訟、徵收賦稅、管理地方治安等。
縣丞?:輔助知縣處理政務,負責管理地方財政、稅收等工作。
主簿?:負責處理縣內的文書工作,包括記錄檔案、管理印信等。
典史?:負責監獄管理和治安維護,處理一些輕微的刑事案件。
巡檢?:負責地方治安,維護社會秩序,檢查來往行人攜帶的物品等。
這些職位共同構成了清朝縣級行政機構的核心,確保了縣級的正常運作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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