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神秘黑手! (第1/2頁)
此話一處,在場幾人皆驚。
變節的是曹懷興,而不是李琪?
在徐安的推測中,殺死曹懷興的兇手,正是頂替自己姐姐身份的李琪。
而在她殺人隱罪的過程中,為撇清嫌疑,設定了兩重保險,也為曹懷興製造了兩個“死因”。
第一,中毒而死。
第二,遭人仇殺迫害而死。
最終,不論大理寺如何定性死因,都與她毫無關係。
其一,曹懷興若是被定性為中毒而死,他的胃裡有河豚的內臟,說明是有人故意謀害,令他誤食了有毒之物,或者脅迫吃下。
那麼,案發當天接觸過豚魚之人,除了曹懷興,就只有侍女秋竹。
繼而,緝捕只會懷疑秋竹是兇手,不關李琪任何事。
而秋竹殺人的動機,李琪也已經準備好。
不出意外的話,迷暈秋竹之人就是李琪,在她身邊留下金條之人,也是李琪!
目的是營造出,秋竹為財毒殺人的假象!
李琪與秋竹主僕已久,深知秋竹私下的小動作,她知道秋竹一直有偷喝名貴茶水的“習慣”,便事先在茶葉中下藥,迷暈了秋竹。
而後在她身邊留下一盒金條,秋竹貧苦人家出身,過慣了拮据的生活,見到大批金條必起貪念,從而私藏起來。
這就正好給了李琪嫁禍的契機。
只要案發現場被發現,緝捕追查到那盒金條,秋竹為財殺害主家的“事實”便可成立。
李琪假扮成受害者,可置身事外!
其二,曹懷興的死因,若被定性為死於頸部的刀傷。
那麼,根據現場遺留下來的弩箭、刀痕和血足印,便會將矛頭指向軍器監,同樣不會懷疑到李琪身上。
李琪如此做的原因,不疑有二,就是要借曹懷興之死,除去軍器監的某人。
而這個軍器監之人,將被誣陷為與秋竹一起為財殺人的同夥!
但出乎意料的是,此時李琪竟自稱變節的不是自己,而是曹懷興
不免讓徐安大為震驚。
在他的推論之中,李琪、孫鶴、馬冀和曹懷興是一個同盟,目的是為了查清當年李放通敵一案之外,還另有隱晦。
但一晃十年間,這個同盟內部可能產生了某種分歧。
先是孫鶴和御史臺遭人滅口,後到李琪和曹懷興意見不合,李琪因此動了除掉“盟友”的決心。
那麼按理說,變節之人應該是此時活下來的李琪才對,為何她會指認是曹懷興?
孫鶴、馬冀以及御史臺數百吏員,究竟是被誰所殺?
曹懷興若真是變節之人,是不是預示著他與幕後兇手有所勾連?
徐安極為困惑,頓了頓後,凝重道:“二小姐此話何意?事到如今,你仍想巧言奪辯,嫁禍於人?你認為本官會相信你嗎?”
“你妄稱變節之人是曹知府,可有證據?若沒有,那你便是虛言誆騙!”
“說實話吧!你毒殺曾經幫助過自己的恩人,到底是何用意?”
“你不會單純到以為僅憑你一人之力,就可以為當年的通敵案平反吧?”
李琪冷笑了兩聲,臉上浮起了一絲不甘、落寞與憤恨,哀怨道:“我沒有說謊!變節之人,就正是曹懷興。”
“而我並沒有殺他他是自裁身亡的。”
聽此,徐安露出一抹不可思議的表情:“怎麼可能?根據秋竹所說,當時曹知府聲稱要趕回隨州老家探親,怎會有自戕之心?”
李琪冷眼道:“回老家探親?呵呵,是的。他是要回老家,但你有沒有想過他是想躺在棺材裡被人抬回老家的?”
“御史案雖已有認定的主謀,但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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