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颶風行動! (第1/2頁)
“什麼行動,大人請說!”
楊宣和龐奇二人聽此,皆是一副躍躍欲試的姿態。
有了徐安畫下的“大餅”,兩位心腹的積極性奇高,眼帶迫切之色。
徐安笑了笑,卻也不見著急,面向龐奇問道:“對了,讓你準備的案卷呢?”
龐奇尋思了幾秒,而後一拍大腿道:“嘿,差點給忘了,在這呢。”
說著,便轉身將此前事先準備在車上的一大摞案卷,拿到徐安面前:“這些都是大理寺檔案內的陳年積案,有些是苦無頭緒,查無可查,有些則是案子太小,無人願查。大人要這些東西幹嘛?”
聞言。
徐安笑而不語,自顧翻閱著卷宗。
片刻後,目光一閃,抽出其中一份,道:“就這個了。”
他將卷宗交給了龐奇,略顯神秘。
龐奇開啟一看,幡然皺眉,“這是一樁普通的遺失盜竊案而已,涉案金額只有五百兩,大人因何感興趣?”
徐安淺笑道:“當真只是普通的盜竊案而已嗎?那為何劃歸你們大理寺偵辦?”
京城有四大司衙,原則上都有偵緝之權。
那便是:大理寺、廷尉府、京兆府與御史臺。
雖說在職能上,四大司衙略有重合,但具體劃分倒也明確。
大理寺專管皇家大案、重案,不涉及皇室,不危及朝廷社稷的,他們都不會管。
廷尉府次之,主管的是民間要案。
例如幫派械鬥殺人,民間仇殺等等重案。
與大理寺最大的職能區別就是,一個管朝廷大案,一個管民間大事。
御史臺,只察百官,無關官員犯案,一般不會插手。
而京兆府則是一個相對“另類”的存在。
此衙門主管京畿六縣治安,設公堂,也有自己的捕快。
但查的都是些大理寺與廷尉府不要的小案,比如普通的盜竊、搶劫,傷人等等民間瑣碎糾紛。
簡單來說,大理寺就相當於前世的“國安部”,廷尉府相當於“治安部”。
京兆府就類似於地方性的綜合類“小警署”,但由於它設在京城,同時管理著京城附近的六大郡縣,許可權不小,因此也與三司並稱“四大衙門”。
換言之。
如果說徐安此時拿在手上的這樁盜竊案極為普通,那麼,應該轉交給京兆府主理才對。
之所以仍歸檔大理寺,就說明其實沒那麼簡單!
龐奇皺了皺眉,翻開卷宗一看,頓時啞然失笑道:“原來如此,這樁盜竊案丟失的竟是稅銀。怪不得會交給我們大理寺,但涉案金額不大,朝廷並未過多理會。寺衙沒有壓力,久而久之,便擱置了。”
“大人翻出此案,是另有緣由吧?”
稅銀,乃國庫之根本。
有人膽敢對稅銀下手,等同於目無朝廷,觸犯了皇帝的威嚴,自然得由大理寺主理。
只不過區區五百兩,相對來說並不多,案情不算過於嚴重,朝廷沒給太大的壓力,大理寺也就沒有花大力氣去偵辦。
因此,擱置了許久。
徐安點了點頭,黠笑道:“逆賊猖狂,竟敢盜取稅銀,簡直是不把陛下放在眼中。本官身為監察使,代天子持節,怎能容忍?”
“本官以為案犯必然與城中的黑幫混混有關!老龐啊,不如你以大理寺的名義,組織一場大規模的掃黑行動吧。將城中宵小都給抓起來,一一審問,務必破了此案。如何?”
龐奇一聽,目光微動:“掃黑行動?”
徐安正色道:“對!”
“可是大人案件涉及金額不大,貿然全城緝拿,唯恐反應過激,會引來多方猜測。而且,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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