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 (第2/3頁)
,她洗漱好躺在季明崇身旁,側過頭看了他一眼,房間裡還留著一盞燈,昨天晚上她還是有些怕的,可每次心裡怕,她就會探出手去感受季明崇的鼻息。
溫熱的。
自從確定跟季明崇的婚約後,她從很多種途徑都聽過他以前的事。
他曾經是最耀眼的少年,他那樣聰明,是季父最看重的繼承人,阮父也曾說過,如果季明崇沒有遇到這樣的事故,那麼季家一定比過去更加輝煌,他是那麼多人的期盼。
他長得很好,即便這樣躺了五年,還是能夠看得出他的外表有多出色,聽說,當年他上過封面的雜誌通通大賣,封面上,他氣宇軒昂,穿著剪裁得體的西裝,那個時候他才二十一歲,很多人都說他是商界天才,也有一些人說他乳臭未乾,還太年輕,可能為了讓自己顯得成熟一點,他戴著一副金絲框邊眼鏡,她現在還記得,同寢室的妹子站在報亭翻著那本雜誌,拉著她小聲說,這才是讓人看了腿軟的斯文敗類啊。
現在他就這樣躺在她身邊,當初說他是天才的人,已經忘了他。
正在阮素出神地看著他時,門口傳來聲響,下一秒,一個穿著睡衣的小男孩抱著抱枕鑽了進來。
阮素詫異:“毛豆,你怎麼還沒睡?”
毛豆的睡衣明顯小了一點,上衣尤其,看起來他的肚子更加圓滾滾了。
他飛快地爬上床,坐在阮素身邊,一臉“疼愛”的表情說道:“嬸嬸,我知道你怕,等奶奶睡著了我才進來陪你的!”
阮素失笑,“那謝謝你哦。”
毛豆趕緊躺在阮素身邊,拉過被子蓋上肚子,他又側過頭看了沉睡中的季明崇一眼,小聲說:“我是不敢一個人跟叔叔呆在房間裡的。”
“為什麼?”
“叔叔一直睡!”
阮素知道,她昨天都有點怕,更別說毛豆這個小孩了。
不過毛豆怕,卻還是跑進來陪她,這就讓她有點感動了。
小孩子又軟又香,身子也很暖,阮素跟毛豆挨在一起,兩人都沒有睡,過了一會兒,阮素才問道:“你還記得你叔叔嗎?”
毛豆有些興奮,她還是
另外一邊,阮母掛了電話後就開始讓管家去安排了。阮母是個很矛盾的人,每次在見到阮素之前,她都想好了,要對女兒儘可能的親熱一點,給她多一點關懷,可是見到女兒後,她又會跟從前一樣,客氣多過親近,要說她不喜歡阮素,那也不是的,再怎麼感情淡薄,那也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可她怕見到阮素,怕跟她有視線上的長久接觸,她總覺得女兒的那一雙眼睛太乾淨,似乎將什麼都看穿了,以致於她做的補救,都顯得尤為可笑。
阮父從樓上下來,手裡還提著公文包,一副要出去的架勢。
阮母趕忙說道:“今天是素素回門的日子,等下幾個親戚都過來吃飯的。”
比起阮母那點糾結的、微薄的母愛,阮父對阮素這個女兒感情更是少得可憐,在這個男人心裡,公司以及家庭的利益大於一切。他只抬手看了一眼腕錶,沉聲道:“我跟陳行長約好了,推不掉。”
“可是……”阮母還想說點什麼。
阮父打斷了她:“今天也只是素素一個人回來,她會理解的。”
如果季明崇現在不是植物人,還是從前那個無論走到哪裡,都有很多人捧著的季總,那對阮父來說,女兒回門自然是頭等大事,可是現在情況不一樣,總歸只有女兒一個人回門,沒必要這樣在意。
在阮家,阮父掌握著所有的權利,他說一不二,現在已經決定了要出去,阮母也沒辦法,只能唉聲嘆氣。
阮父走後,家裡的氣氛也不一樣了。
現在阮家比以前還冷清些,阮素沒結婚之前就沒住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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