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正式宣戰 (第3/3頁)
追至昨日以來,日軍竟向我圖們江陣地猛烈進攻。
此等行動,均為日本實施其傳統的侵略政策整改之計劃,實顯而易見者也。
日本今猶欲以魯省停戰協定為藉口,將使神州於危急存亡之際,尚不能採用正當防衛之手段。
須知此等停戰協定,其精神目的,即欲於其地點內雙方各自抑制,以期避免衝突,不妨礙和平解決之進行。
若一方自由進兵,而同時復拘束他方,使之坐而聽受侵略,此為任何法理任何人情所不能曲解者。
振華軍政府今日鄭重宣告,神州之領土主權,已橫受日本之侵略。
國際盟約,九國公約,非戰公約,已為日本所破壞無餘。
此等條約,其最大目的,在維持正義與和平。
神州以責任所在,自應盡其能力,以維護其領土主權及維護上述各種條約之尊嚴。
決不放棄領土之任何部分,遇有侵略,惟有實行天賦之自衛權以應之。
日本之所以於神州懷有野心,實行領土之侵略,則當對於兩國國交謀合理之解決。
同時制止其在華一切武力侵略之行動。
如是則神州仍當本其和平素志,以挽救東亞與世界之危局。
要之,吾人此次非僅為神州,實為世界而奮鬥;非僅為領土與主權,實為公法與正義而奮鬥。
神州人民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
準備應戰,而絕不求戰。
吾等深知全國應戰以後之局勢,就只有犧牲到底,無絲毫僥倖求免之理。
戰端一開,地無分南北,年無分老幼,無論何人,皆有守土抗戰之責,皆應抱定犧牲一切之決心。
在此安危絕續之交,唯賴舉國一致,服從紀律,嚴守秩序。
此一戰,非亡國滅種不可停息。
此一戰,縱國破家亡亦不可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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