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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寧王之亂——染血的夜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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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氏嫁給趙鐵山已經有,額......她自己也算不清楚多少個年頭了。

她覺得自己男人還是不夠爭氣。

幾年前她當然認為自己男人足夠好,足夠有本事,帶一村人走出了條活路不說,私底下還給女兒找見一條富貴的命數。

誰家有本事的,逃了難,還能有肉吃?

誰家可以用皮子這些東西,換了農具,在山裡還能討得好生活?

不必說的,自己家這牌位,只要以後還有趙家村這一茬,就肯定是香火缺不得斷不得。

想到這兒,吳氏略有羞赧的低垂下臉,也不能全說是自家男人有本事,主要陸斌那三小屁孩有仁義,要不然,天下那麼多逃難的,何必就只得趙家村男人女人們有活路?

不過,隨即吳氏就挺直了自己腰板,這些都是兩三年之前的想法。

現在她認為,自家男人是不夠爭氣的。

因為自己足夠爭氣,剛為老趙家生了個男娃兒。

可憐自己夫妻兩個不認得字,只曉得請在村裡常駐的先生討了個名字。

指望著這小子以後能有個做老爺的命,於是便取名為趙修文。

這是個頂好的名字,旁的富貴人家裡頭,有聽說修佛爺爺的,有聽說修道爺爺的,可她老趙家不同,不富貴,只要修個文卷就好了。

修文啊,修文,要快些長大呵,要快些長大,讀書,認字,認字,讀書,做個先生,做了先生,就得平安。

吳氏這般想著,口中有吟哦起不知道名字,想出來一出便是一出的小調兒。

鄉野間的小調兒,不值得一提,若不是為了哄懷中小兒,若是有旁人在,吳氏還不肯唱哩!

學你那斌哥兒,學你那熜哥兒,但莫學那莫戈,莫學你那親姐姐潑丫頭......

吳氏臉突然虎下來,自家那沒良心的丫頭,一天到晚就曉得漫山遍野到處跑,這會去了傳說中的王府,卻也不曉得記掛她阿孃。

可憐她的母親,卻也不曉得為什麼,下午採山菜野根時莫名其妙心悸,那丫頭不在跟腳邊上,著實是叫人想念的發瘋。

也可憐她阿弟,下午哇哇大哭,連吃也沒吃幾口......

那丫頭不會出什麼事了吧?怎地突然間就想的這般緊了?

不會,不可能的事情,那丫頭有個好命數,朱厚熜那小子,別人看不出來,當自己這個多少年的婦人還看不出來嗎?

那丫頭命比趙家村所有人都好,怎麼可能會有什麼事情?

那丫頭一旬日的功夫就得往家裡跑一趟,一點兒也不知羞,就曉得念著厚熜那小子的屁股蛋後面攆。

也就是這幾天功夫,大不了,不按照月姑她爹安排的那般一點兒都不理會,自己是當孃的,怎麼可能對親閨女不聞不問?

那丫頭這兩年回家都是開開心心回來,悶著小臉蛋兒回去,本來一漂亮小姑娘,都弄的有些不彩亮,不光鮮。

真當孃老子看不出來?要是在手邊上,那當然得疼著,可這不是沒法子嘛。

吳氏念想著,稍微抬頭看了看落到頭裡去的夕陽,山腰裡,夜比其他處地方來的快些,這也是吳氏對這片犄角旮旯的地方唯一不滿之處。

日頭太短,而現今山上的男人太多,而男人們,他們身上的衣裳總會被擦著颳著,如果是沒有人縫補,恐怕要不得三五日這些衣裳都得變成爛布條子,而日頭陽光總是比月光要更能夠看清楚東西,無論如何,蠟燭和油燈是萬萬不能點的。

油燈這玩意兒家家戶戶都有,但是蠟燭…整個趙家村乃至整個梁松山山頭上,吳氏都無比確信只有她一家有這東西。

是趙月姑從朱厚熜家裡拐帶回來的玩意,對,吳氏認死理的認為,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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