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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她只是不甘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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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愛弟弟已經成為了她戒不掉的一個癮,成為了她深入骨髓的習慣。

她知道,這習慣是爸媽幫她一點一滴養成的;

她知道,這習慣是爸媽對她多年教育的優秀成果。

可她依舊不恨爸媽,因為她早已長成了一個合格的,懂事的,乖巧的,感恩的,順從的,奉獻性人格的女兒。

她從不敢和同學逛街,因為沒有多餘的錢交際。所以那時的她,總是獨來獨往,也沒有朋友。

直到初三時,她遇到了轉學而來的寧靜兒,那個美麗活潑的姑娘,她們成了彼此的同桌,也成了最好的朋友。

寧靜兒就像一個太陽,永遠閃爍著光芒,照亮自己,也照射別人。她逆光而來,給了她溫暖和善意。

寧靜兒總是那麼的開朗樂觀,那麼的豁達善良。她的父母寵著她,她的哥哥慣著她,她擁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她可以肆無忌憚地長大。

張思彤真的很羨慕她,也很珍惜和她的友誼。

可是高中時,她們並不在一所學校讀書。因為寧靜兒中考發揮失誤,沒考好,去了另一所學校。

她們因現實而被迫分開,這也是張思彤第一次接觸被迫分開,也是她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現實的無奈。

正因為這次大考的失誤,讓她們錯失了珍貴的高中三年同窗時光。

不過也因禍得福,激勵了寧靜兒,她以和張思彤讀同一所大學為奮鬥目標,一鼓作氣,發憤圖強。

也最終得償所願,倆人不僅考上了同一所大學,選讀了同一個專業,也分配到了同一間宿舍。

開始了她們更加親密無間,如影隨形的大學時光。

寧靜兒稱之為緣分,張思彤稱之為幸運。因為寧靜兒就是她生命中那為數不多的一縷溫暖。

高中三年,張思彤寄宿在學校。她一個饅頭分兩頓吃,蘿蔔乾就著白飯填肚子,去食堂也從來都只買最便宜的菜。

她從不喜和別人一起吃飯,因為她不敢讓別人看穿她的窘境。

她已經很乖很聽話了,從不忤逆父母,孝順父母,疼愛弟弟,可母親卻永不滿足。

不管她做多少,好像永遠都不夠。她並不討厭弟弟,相反很疼很寵很愛弟弟,什麼都捨得給弟弟。

她只是不甘心,有些傷心。她討厭母親這麼明晃晃的偏心。明明她也是他們的孩子呀,明明她並沒有做錯什麼呀。

所以高中畢業,她毅然決然地選擇了一個離家很遠的地方讀大學。她想逃離那個家,逃離母親的偏愛。

可離開家後,卻發現那個家雖然常常讓她感到壓抑,讓她傷心,但她還是不受控制地常常想家。

或許這就是家的力量,或許這就是遊子的離愁。

至於寧靜兒,還沒畢業,就早早被她父母給安排好了。沒有任何商量餘地,必須回家,必須回c市。

只有女兒在身邊,只有每天能看見女兒,寧父寧母才能安心。

大學那四年,寧母想女兒都快想瘋了。要不是兒子攔著,說會影響妹妹的學習,寧母都已經跟去海南定居了。

好不容易等到女兒大學畢業了,她可不能再讓女兒離開自己身邊。

女兒已經長大了,轉眼也到了該結婚的年紀。以後,她會有自己的丈夫,會有自己的孩子,也會有自己的小家。

像現在這樣,她能陪在自己身邊的時間已經越來越少。雖然很不捨得,但這就是長大的代價。

而寧靜兒也難得地沒有忤逆父母的意願,同意了父母的安排。

或許是經歷了鄭凱的事,或許是真的長大了。她變得更加成熟,也更能體諒父母的用心了。

但寧靜兒不想在自家公司裡工作,不想被父母和哥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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