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張家往事 (第1/2頁)
江曉樂送給張父的是兩瓶酒和兩條煙,張父愛不釋手。
張父是個妥妥的菸酒控,好酒貪杯。年輕的時候,因為酗酒,出過好幾次事故。
至今身上還有好幾處泯不了的傷疤。自己沒少遭罪,也害得家人跟著提心吊膽。
可張父又是個不長記性的,都說好了傷疤就忘了疼。張父更是個摸著傷疤,也一點都不懂得節制的主。
畢竟成了癮的東西,哪是那麼容易就能戒掉的。任憑張母怎麼勸也沒有用,後來張母就索性不管了。
然而隨著年紀慢慢大了,張父酒量也再不如從前了。現在依舊好酒,並且喜歡勸酒,只是再也不敢逞強了。
張父不太會說話,也不太愛說話。屬於實幹派的那種,只知道踏踏實實幹活。
這點其實張思彤還是像爸爸的,都是那種悶聲幹活,不懂得阿諛奉承,不懂得偷奸耍滑的人。
這種人如果遇上伯樂,或許能有好的際遇,能得到良心老闆的賞識。
但這世上向來都是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
往往會說漂亮話的比會幹漂亮事的人混得更好,也更得人心。
俗話說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張父就因為太過老實,年輕時吃了不少虧。
所以辛苦了一輩子,苦沒少吃,罪沒少受,錢卻沒怎麼賺。
張父一輩子碌碌無為,一輩子也過得捉襟見肘。
但他熱情好客,為人大方,很多人都得過他的幫助,卻也有很多人欺負他的善良。
年輕時,朋友賭博輸了錢,賠光了所有家底,帶著老婆孩子投奔他,在他家一住就是一年。
其實張家日子也是過得緊巴巴的,但張父頗有些江湖氣派,為人仗義,重哥們義氣。
和這個朋友是從小穿開襠褲的情誼,人家求到門上,張父做不到不管不顧,拒之門外。
張父覺得自己沒錯,人都會有遇到過不去坎的時候。作為朋友,能幫就應該幫。
但張母卻覺得張父這是打腫臉充胖子,不顧實際情況,一味地做濫好人。
為此,張父和張母大吵了一架。張母還跑回孃家去了一段時間。
後來,張母氣不過自己家被人鳩佔鵲巢,也放心不下孩子,在張父的再三央求下,才回的家。
其實張父這朋友還真就不是什麼好人,張父待他們一片真心,但他們卻不過是逮著老實人欺負。
這一年,朋友一家在這白吃白住,還不幹活。
張父這才知道自己是引狼入室,看錯了人,但卻也做不出趕人的事。
自此,張家日子過得是越來越差,朋友也待煩了,所以主動帶著老婆孩子走了,連一句謝謝都沒有。
據說,後來他老婆實在受不了他成天喝酒賭博,不務正業,跟人跑了。
他索性把孩子丟給了父母,仗著自己的一副好皮囊,也巴上了個有錢的老女人。
後來,這朋友再也沒和張父聯絡過,這段友情就這樣走向了終點。
張父心裡是不好受的,不僅因為被人當了猴子耍,更因為年少的感情竟然這麼不堪一擊。
張母說他傻,而張父豈不就是傻。
他又何止是被朋友騙,母親和兄弟姐妹也利用他的善良,把他當冤大頭。
結婚前,他賺的所有錢都交給了母親,可結婚時,母親硬是不肯出一分錢。
他只得四處借錢,勉強結了婚。
而張母的長輩原也正是看上了張父的老實本分,才把女兒嫁給了什麼都沒有的他。
婚後,他對張母也確實是好。但不濟他有一個吸血鬼的母親和一群披著羊皮的兄弟姐妹。
張母的陪嫁,但凡是好的,婆婆都偷去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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