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歷史 |

第113章 鹽業弊端亟待改 (第1/3頁)

加入書籤

第二天後,賈瑀將自己和公孫羽對鹽政改革的設想仔細地寫成奏摺,恭敬地上奏給雍正皇帝。

永正皇帝在御書房中仔細閱讀了這份奏摺,越看越覺得鹽政確實是當下解決財政困境的一個較好的著力點。他當機立斷,即刻宣賈瑀入宮商討相關事宜。

永正皇帝說道:“賈愛卿,朕看了你的奏摺。你現在來詳細地和朕說一說,你對當前鹽政的看法,以及如何改革。”

賈瑀說道:“如今鹽政有幾個弊端:

其一,我朝鹽政沿用前朝的綱鹽法,此方法規定鹽商能夠憑藉鹽引到指定產地領取並銷售鹽。在這樣的制度之下,那些實力強大的鹽商,後來逐漸發展成為某個鹽產地的總承包商,被稱作“總商”。

總商與官府關係緊密,其亦商亦官,負責協助鹽運使衙門向鹽商徵收鹽稅。其後又出現專門轉賣鹽引的“窩商”,拿到鹽引購得鹽後到指定地區銷售的“運商”,擁有收購鹽場全部產鹽壟斷特權、把食鹽轉賣給運商的“場商”。

如此自發形成的龐大銷鹽機構,已然掩蓋了原綱鹽法的本質,將本應屬於官辦官營的鹽業變成了由鹽商壟斷的行業。

其二,鹽運使衙門已然淪為了“總商”及其下屬各級鹽商的後盾所在。官商相互勾結的後果便是鹽務官吏對鹽商肆意巧取、勒索。而鹽商為了轉嫁自身負擔,便哄抬鹽價。百姓難以承受高昂的鹽價,民怨由此四起。

其三,一些鹽販子趁機透過各種手段逃避鹽稅,而後以低廉的價格將鹽售出,私鹽由此開始暢銷無阻。私鹽的泛濫致使鹽商遭受重大打擊,鹽引滯銷,使得國家的鹽稅收入進一步遭受影響。

那些貪官汙吏與販賣私鹽的“鹽梟”相互勾結,狼狽為奸,將利潤盡收囊中,致使國家鹽稅連年下降。”

永正皇帝聽著,頻頻點頭。

賈瑀接著說道:“我朝開國至今已近百年,戶口人丁將近翻番,可鹽稅卻同開國時相同並未增加。而臣聽說江淮鹽商卻各個富可敵國,驕奢淫逸。”

永正皇帝說道:“不錯,朕亦有耳聞。單一個吃字,這些鹽商每日的餐桌上擺滿了山珍海味,燕窩、魚翅、熊掌等珍饈佳餚一應俱全。為了追求新鮮獨特的口味,他們不惜花費重金從各地蒐羅食材,甚至派人遠赴千里之外採購。美酒佳釀如流水般供應,醇香的酒氣瀰漫在空氣中。”

賈瑀說道:“聽聞二十年前,太上皇北征兇奴,鹽商曾經捐款犒軍,一次捐款六百萬兩。”

永正皇帝點頭道:“不錯,父皇還賜下匾額“大淳義商”予以表彰。”

賈瑀說道:“這些人用套取國家的稅款犒軍,還掙下表彰,真是膽大妄為。”

“賈愛卿,你有什麼對策?”永正皇帝急切問道。

賈瑀稟告道:“為了確保鹽法改革能夠順利推進,我們需要採取一系列果斷而有力的措施。

首先,應當將剿滅兩淮“鹽梟”的頭目作為重中之重,以此來狠狠地震懾私鹽販子。這些“鹽梟”頭目長期盤踞在兩淮地區,他們組織嚴密、手段狠辣,憑藉著暴力和賄賂等手段,在鹽業市場上興風作浪。他們不僅逃避鹽稅,還大肆販賣私鹽,嚴重破壞了正常的鹽業秩序,給國家財政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只有對這些“鹽梟”頭目予以堅決打擊,才能讓那些妄圖從事私鹽販賣的不法之徒心生畏懼,不敢輕易越雷池一步。我們應當派遣精銳的官兵,對“鹽梟”的巢穴進行周密偵查,制定詳細的作戰計劃。在行動中,要以雷霆萬鈞之勢,迅速出擊,將“鹽梟”頭目一舉擒獲。同時,對於那些參與私鹽販賣的從犯,也要依法嚴懲,絕不姑息。透過這樣的行動,向整個社會傳遞出一個明確的訊號:任何破壞鹽業秩序、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