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參加戀綜,他肯定不會害我的。 (第1/2頁)
“喜歡他?怎麼可能!”
黎姿連連擺手否認,表情真誠的讓人立刻就相信了她說的話。
然而事實也確實如此。
雖然他們是青梅竹馬,關係“好”到從小穿一條褲子長大的那種,但她能喜歡他什麼呢?
喜歡他三歲的時候從她手裡把她吃了一半棒棒糖搶走嗎?
還是六歲的時候,有人給她表白,在人家“你好漂亮,我好喜歡你。”才說了一半的時候,就揪著她的辮子把她給帶走了?
又或者說是9歲她拍第一部戲的時候,聽說她和同齡的小演員擁抱了一下,在家一哭二鬧三上吊?
還有諸多類似的例子,她就不一一回憶了。
總之,她這輩子都不可能喜歡他的。
她一輩子都會記得他從她手裡搶走棒棒糖時的表情,揪著她辮子的時候的動作,還有無理取鬧的時候的聲音,實在是太令人印象深刻了。
“幹什麼這麼激動?”沈曼緩緩將手放了回來,“我就隨口一問。”
“就算你相信他,我們也要做兩手準備。”
“這樣,我先聯絡公關部門那邊準備預案,等賀辭越那邊給了答覆,再決定最後的處理方案。”
黎姿倚在門邊,彎著眼睛,笑眯眯的開口,“我就知道曼姐最好了~”
“我頭一次覺得你笑得這麼瘮人……”說完沈曼的身影就消失在了門口。
黎姿遺憾的拍了拍自己本來想要擁抱的雙手,“我也是頭一次覺得你走得這麼快,可惜。”
……
【正常戀愛?那祝福。】
【一夜情?那拆散!】
【wc!這麼勁爆?歌神和影后談了?這兩個領域也是能碰撞出火花的嗎?】
【vocal!這照片太帶勁了吧!我要開始嗑了!】
【深夜的我了不起,清晨的我起不了,現在的我竟然窩在這裡看八卦?】
【我就知道他倆一定是真的!】
【樓上,從何得知?】
【無數的細節來源於直覺。】
【滾。】
【你能和我說對不起嗎?不行就算了,敢惹我?哈哈,那你算是踢到棉花啦!】
【真睡了?現在的小年輕這麼飢渴嗎?】
網上的輿論快速發酵,就連黎母都打來了電話詢問。
“我看網上那些評論啊,好的壞的都有,要不要家裡幫你把這件事情壓下去?”
這還是家裡第一次問她需不需要幫忙,黎姿一時竟有些失神。
之前所有人都在嘲笑她是音痴,嘲笑到連她自己都忘記了自己唱歌是什麼樣子的那段時間那麼難熬,不也還是熬過去了嗎?
更何況,這次只是一個根本就不存在的緋聞。
“我自己能處理好的。”
聽她這麼說,黎母也沒再提幫她,只是藉機轉變了口風。
“小梨子呀,我看,咱們不如就趁這次機會,答應了聯姻吧,說實話,我還真挺喜歡那小子的。”
“沒什麼其他的我就掛了啊。”
下一秒電話直接被黎姿結束通話。
一整套動作行雲流水,那叫一個乾脆利落。
黎母的下半句——“那什麼時候回家看看?”都還沒來得及說出口,手機裡就已經響起了嘟嘟聲。
看著手中已經結束通話了的電話,黎母納悶的看向黎爸,“你閨女跟誰學的掛電話這麼快?”
黎爸一臉幽怨:“跟誰學的你還不知道嗎?!”
……
晚上沈曼拿著兩則方案再次來到黎姿家裡的時候,已經比早上冷靜了許多。
“整理公關文案,公開你和賀辭越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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