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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思維又飄遠了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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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了。

總之,除去那些還沒發生的事情外,單就現在來說,好像在記憶中,這個楊愛玲曾經算是當時這個班級裡最漂亮,最出風頭的女孩兒。

楊愛玲的確很漂亮這是沒的說,畢竟唐歡看過她後來的照片,的確是很漂亮。不過麼,楊愛玲漂亮歸漂亮,但說她是全班第一美女也未必,因為這個班級貌似後來出了不少大美女。

別的先不說,就比如後頭那個穿的破破爛爛,看起來平平常常,平時不愛說話,誰來求抄作業都給的老好人林毓婷,他感覺後來就長得比楊愛玲漂亮。乖乖,就是這個林毓婷,後來可是有名的博士模特來著,簡稱“博模”。

沒錯,不是塑膠薄膜的“薄膜”,而是博士的博,模特的模。這博模啊,顧名思義,就是又是女博士,又是女名模,智慧與美貌並重的那種人。她後來還上過中央臺的實話實說欄目,超級有名。

其實說起這個林毓婷,唐歡本來是沒有印象的,畢竟只是在小學同學過,後來就再也沒見過面。之所以對她有印象,那還是唐歡後來偶爾在電視上看過她。

記得當時他剛吃完晚飯,老婆在工作室開工畫圖紙,自己則在家百無聊賴的看電視,正好打到中央臺的實話實說欄目,好巧不巧,就發現正在採訪的是一個長的賊漂亮的大眼睛大美女,正是他喜歡的型別,於是就看了起來。

在看的過程中,聽到那個女人自稱叫林毓婷的時候,他還感覺有點耳熟,但還沒想到是自己小學同學,再之後她說到小時候的一些事情,包括一些老師跟同學的人名什麼的,他是越聽越熟悉,越聽越奇怪。終於,他想起來了,這就是自己小學期間的同學,林毓婷。這一想明白,可把他震得不輕,因為他記得這女人小時候平平凡凡好像個醜小鴨,可電視上的她卻是一個魅力四射而又優雅嫵媚的天鵝。不說模樣,不說身材,也不說她的談吐,光她那一雙清純如水的大眼睛,就把當時的唐歡電的不輕。

一下子又想遠了。

對了,這楊愛玲現在好像身兼多職,不但是語文課代表,還是音樂科代表,同時還是一道槓的小隊長,除了這幾個大職位外,她還是二組的小組長、也就是自己目前所在小組的頭兒,自己的頂頭上司。

想到這裡,唐歡又悄悄的看了看楊愛玲,接著再回頭看了看後面那個低著頭安靜看書的林毓婷。

“哎!”對比了一下之後,唐歡輕輕的搖了搖頭。要不人都說女大十八變,又說小的時候醜,大的時候未必醜,小時候俊俏,大了未必好。就比如那許多童星,小時候多可愛啊,可長大後很多都醜的看不過眼去,就算能看過去,也頂多是個一般而已。

現在拿她們倆比較起來,這林毓婷似乎除了成績比楊愛玲好那麼一點,其他無論身材樣貌還是社交能力,哪裡都比不過楊愛玲,而且還別說,此刻這麼一看,這楊愛玲還真是這班級裡最漂亮的一個。

這除了楊愛玲的確長的不錯之外,唐歡覺得更重要的原因是她很會打扮,因為她母親是歌舞團的舞蹈演員,還是這個時候極少數跳芭蕾的那種人。你說,有這樣的老孃,她楊愛玲能不愛打扮麼,能不會打扮麼。也就是說,楊愛玲的穿著一直都比同齡人時髦,再加上她確實長得不錯,自然就顯得洋氣、漂亮。

就比如說現在,看看楊愛玲這一身,別人都還停留在運動服或者白襯衫軍綠褲的時候,她已經穿上翻領白毛衣跟牛仔褲了,哦,人那毛衣還是細羊毛的,可不是現在流行的粗毛線。記憶裡,要不是今天是星期一升國旗,學生都要求必須穿白襯衫的話,平時她是絕對不會穿白襯衫上學的。

不管怎麼樣吧,總之記憶裡,自己小學的時候跟她其實並不對付,或者說是互相看不慣,當然這主要原因還是因為她,因為是她先看不慣唐歡,唐歡才繼而看不慣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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