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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放火的女人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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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那日陳正南包了五兩銀子和眾人去正陽城,給蔡舉人賀喜之後,林青竹回到織布機旁邊坐下,只織了一會兒便沒有心情再織下去。

她想到家裡現在總共剩下不到一兩銀子了,雖說眼下吃飯沒有問題,可是她一想到古話說‘男子漢大丈夫不可一日無權,也不可一日無錢’,而自己心愛的男人現在不僅因為自己丟了養鴨子的差事,無事可做,又因為要給自己辦一個風風光光的婚禮,大手大腳花了許多錢,到如今把家裡花空了,便心裡難過。

她心裡想,我絕不能讓我的男人受委屈,男人沒了錢,在外面便沒了膽,就沒了精氣神。往下靠我織布只夠兩個人吃飯餬口而已,一時間上哪弄到錢呢?

她這樣想著,突然恨恨地想起了那個偷了他父親錢的洛陽馬車伕。

想到那個人,她忽然記起,走在路上的時候,長途漫漫無聊時,她也曾和那個叫趙國富的馬車伕聊天。

那時,趙國富應該還沒有生出壞心眼,所以他在聊天的時候,曾經說過他家在洛陽城西邊的十八鋪王莊子,莊子裡只有五六戶人家姓趙,他們家住在村南頭,家裡的土地離家裡只有一里多路,站在院子門前就可以看見他們家麥場上的柴草垛,柴草垛旁邊有一個人字形的草棚,每年割了麥子打下來的時候曬麥子,他就會睡在那草棚裡,直到麥子曬乾透了才用車拉回家。

想到了這裡,林青竹就想,姓趙的,你把我和父親害苦了,你以為我一個女孩家不會去找你,不知道你是誰,不知你在哪,你卻忘記了你在來時的路上,把自己的底細全部講出來了。

林青竹突然間決定要去河南,去洛陽,去找那個姓趙的馬車伕,和他算賬,讓他把偷走的一千多兩銀子拿出來,哪怕要不回來那麼多,只要回來一半也行。

她想,稍微有一些錢在家裡,她的正南就踏實些,走在外面遇事不慌也不怕,才會有膽。想到這裡,林青竹決定現在就走,正好趁陳正南不在家,不會攔阻她。

於是,林青竹起身拿了筆,給陳正南留了一個紙條,寫好了,她把紙條裝進了口袋裡,準備出門的時候再把紙條放在堂屋的八仙桌上。

收拾衣服的時候,她心想,女人家出門不便,要女扮男裝才好。於是她就穿了陳正南的一身衣服,又拿了另外一身衣服換洗備用。

她又想到,萬一不方便的時候,自己需要穿女兒裝了怎麼辦呢?這樣她就把剛才自己脫掉的那身衣裳也裝在了包袱裡,也就帶走了原本要留給陳正南的紙條。

更因為走得慌張,她出門時完全把紙條的事忘掉了。

就這樣,林青竹女扮男裝,挎了一個包裹,身上帶著全家僅剩下的一兩多銀子,踏上了前往洛陽的路。

一路上,她風餐露宿,省吃儉用,整整走了六天才趕到洛陽。

到了洛陽之後,林青竹心裡便有些後悔,一是因為這時她身上的錢快花完了,實在沒辦法,她只得賣了一件首飾。

二是因為這個時候她才意識到自己找到了趙國富,如果他死不承認,自己又沒有證據,沒有人證,那可怎麼辦?就算鬧到衙門裡,自己也說不出理來。

另外,如果自己找到趙國富家裡,他死不承認又惱羞成怒,和自己動起手來,自己一個姑娘家怎麼是他一個三四十歲的大男人的對手?

他要是在自己家裡把我給害了,那也是沒有人知道,神不知鬼不覺,自己白白倒送了一條命。

所以到了洛陽之後,她倒害怕了。

可是開弓沒有回頭箭,她已經千辛萬苦走到這裡,怎麼能隨便放棄呢?後來她又想,我還是去試試吧,如果真的要不回來錢,那就偷偷往他們家放一把火,哪怕就是燒了他們家的柴草垛,心裡也能出一口惡氣。

於是,在洛陽的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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