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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修路致富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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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王、馬二人聞言,心思也都活泛起來。

都是二十來歲的大小夥子,誰不想娶個媳婦兒。

方選也看出二人的心思,於是說道:“你二人若有心儀的女子,也可儘快稟告,我與少公子定為你們做主。”

“多謝公子!”二人異口同聲回道。

“但是有一點。”方選嚴肅道,“得是你情我願,絕不可借侯府之名逼迫他人。”

“公子放心,我等定不會辱沒侯府的名聲。”二人再次異口同聲回答。

又交流了幾句,眼見已經來到戌時,方選便打算回房歇息,就聽門口侍衛來報。

“桑春校尉來信。”侍衛遞上一紙信札。

“這都三天了,也該到地方了。”方選心裡想著,接過書信拆開檢視。

黃土城到東廊山口,也就一百多里地,雖說路況不佳,好歹也是條官道,即便犯人戴著枷,有士兵驅趕,兩天也能走完這段路程。

果然,桑春在信中表示,他們是昨夜臨近子時到達的目的地,就地歇息一晚後,今早他就接管了山口的哨所,之後命人搭建房屋安頓所有人,同時寫信遣人送了回來。

看了信中的內容,方選點點頭,取過紙筆丟給劉仲達。

由於自己寫字難看,所以方選很少親自提筆,劉仲達早習慣了他的作風,也不多作廢話,提筆詢問如何回覆。

“一切照計劃行事。”方選說道。

雖然早就有過交代,但為了避免桑春鬆懈,有必要再次言明。

於是在信中提到,桑春在當地安置好後,有幾件事情要儘快推進。

首先是設立和擴建營壘,增加哨所的規模,把它變成真正的衛所。其次是把守好關隘,嚴格執行路引制度,以及落實武器管制。

按照律法,對民間的武器是有明確規定的。總體來說就是禁弩不禁弓,禁鎧甲和刀槍,但是不禁劍。因為掌握弓和劍需要長時間的訓練,很難快速形成大規模的戰鬥力,所以朝廷一般不會禁止這兩種武器。

刀槍和弩弓則不同,一個正常人拿起來就能使。找一群人穿上鎧甲,拿上這三樣武器,稍加訓練就能形成大規模的戰鬥力,所以各國朝廷對此都會嚴格防範。

只是律法雖然有規定,但是到執行層面就難說了。越夏兩國交戰,世道混亂得很,到處都是盜匪,而黃土城過去也是個是非之地,附近行商之人不可能不帶武器。

但今時不同往日,奮威郡的環境已經大為改觀,為了維護社會治安,方選這才有祭出了律法,打算嚴格執行。

所以在信中指示,所有前來奮威郡的商隊,都要嚴格檢查。一則是查清楚貨品內容,並在路引上寫明。二則是排查危險和隱患,有管制刀具的一律要攔下。

當然,考慮到奮威郡以外的地方並不太平,所以收繳武器後,要進行登記並且妥善儲存,等商隊離開時再行歸還,只收取相當於武器價值一成的保管費即可。

由於桑春這人是個死腦筋,所以方選才交代得如此細緻,以免他執行時出錯。

除了把守關隘,接下來才是重點。

設定好衛所後,就得儘快屯田。同時在開荒種糧之餘,還有一項重要任務,那就是將修整官道。

這條所謂的官道,其實就是一條黃土路,沒有硬化路面,碰到下雨時候,就會泥濘難行,加上是依地形建造,導致寬窄不一,寬處還算利於通行,窄處卻只能容一輛牛車透過,如果正巧對向來車,還得退會寬處讓行,碰到不好說話的人,互相不願相讓,很容易就會造成堵塞。

所以方選要求,將道路加寬,尤其是需要讓車的窄道處,同時修整路面,有條件就鋪石板,沒有條件也得鋪設碎石,避免下雨泥濘。

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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