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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古代婚俗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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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劉卓也考慮過這個婚嫁問題,找個門當戶對的吧,有幾家女子纏足。找個不纏足的平民百姓吧,父母親不允許。

自己好歹也是個舉人,就算是商賈出身也不能如此草率,便耽擱至此。劉卓對社會上現有的纏足陋習十分厭惡,達到了深惡痛絕的地步。

只能從自己做起,抵制纏足。

現今,明朝底層的平民百姓家基本不纏足,纏足以後不方便走路,也不方便做農活。纏足,有人說始於隋唐時期,有人說始於五代,北宋時期蘇軾專門寫詩記載女子纏足。

結合相關記載,劉卓猜測纏足應該自五代十國開始有的。

為什麼是自五代十國開始的呢?原因也很簡單,唐朝時期沒有纏足。

隨之而來的五代十國這個時期的變態太多了,一個比一個變態。這一時期的君王、將領,有些人打仗就不準備糧草,軍隊走到哪裡,吃人吃到哪裡。

有些將領喜歡吃幼童;有的喜歡吃女人;有人專門成立宰殺務,把老百姓殺了醃製當做軍糧來賣;有人專門吃活人的肝膽,先後吃了400多人的肝膽。

這個時期,平民百姓過著有今天沒明天的日子。變態君王、變態將領統治下的社會,纏足被變態的某些變態發明出來應該也就不足為奇了。

到了宋代,纏足逐漸傳開,纏足上升為婦女美德的一種標誌。其實主要也是一些變態男人的要求,畢竟在古代,夫為妻綱,女人也無法反抗。

社會上層也流傳著以小腳為美,大腳為恥的不良風氣。

元朝時期,蒙古人不僅不禁止纏足,反而被漢人影響開始纏足,纏足得到更進一步的發展。

但是也有相當一部分的群體是不纏足的,如常年耕作的普通百姓、明朝的皇室群體、後來的清朝皇室群體、旗人。

清朝皇帝雖然禁止纏足,但是該禁令不但沒有禁止,反而愈演愈烈,後來只要求旗人不得纏足。

纏足是怎麼發展起來的?纏足源於部分士族階層變態的心理控制慾、畸形而又病態的審美。

女子纏足以後走路多少會有些不便,那些變態的男人就認為,不方便走路就別走路了,更方便了這些人控制女性。

變相導致依附男人群體下的女孩纏足,進而使得這一行為被廣泛流傳,給女性群體造成了身體與心理上的痛苦折磨。

在相當一部分地區,因為人們的無知,導致不纏足的部分女性嫁不出去,受盡社會冷眼。綜合來看,纏足應是五代十國時期留下的惡習,被後來的變態群體所發展,又被盲從、麻木無知的人們效仿。

婚嫁迎娶。

古代的婚嫁迎娶制度源於西周時期制定的“六禮”(六禮即六道程式: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西周的“六禮”影響了後世每個朝代的婚姻形式。

《禮記》中記載: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大意是婚禮是一種將要結合兩姓之好,對上關係祭祀宗廟,對下關係到傳宗接代的禮儀,所以君子很重視。

劉卓雖然在前世沒有結婚,但是還是參加參觀了不少人婚姻流程。兩相比較,西式婚禮缺少了中國古典婚禮獨特的文化底蘊。作為土生土長的中國人,結婚穿著西式婚服,稍微有些不太合適。

或許有人會說,時代在進步,思想在變化,婚姻嫁娶隨之而變沒有什麼不可以。況且,法律也沒有規定婚嫁迎娶必須要採用古代嫁娶制度。

古代婚姻嫁娶,是延續三千多年、深入人心的習俗。老祖宗沿用了上千年的東西,你說變就變,你說進步就進步。

前世,西方國家的男女結婚並沒有彩禮的說法,你怎麼不一併學了去,反而保留彩禮、三金等習俗呢?

倘若有人說國家的某項制度不好,你是不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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