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夫人違反了“條約” (第1/2頁)
柳暮簡直要氣笑了。
好一個辛辛苦苦,待她如親生女兒。
她舉著手機的手微微顫抖著。
“我每個月的零花錢是三千塊,柳絲絲的卻是三百萬,這叫‘待我如親生’?我身上穿的永遠是地攤貨和批發貨,柳絲絲卻有滿衣櫃的當季新款。每次過生日,我要麼是在家裡湊合過,要麼就是去吃路邊攤、大排檔,可她柳絲絲,卻回回都能享受到高檔餐廳的包場服務。”
“甚至在她18歲成人的那天,你們為她辦了一場超大的晚宴,邀請了很多圈內好友和權貴;可我呢?我18歲生日那天,你們甚至連一塊蛋糕都沒有為我準備...”
許是被原主的身體和記憶所影響,柳暮竟不知不覺落了淚。
難怪啊,蘇墨在她年少時給予的溫暖,竟成了她當時的救贖。
所以她才會記憶猶新,到死都心繫著那個男人。
回過頭看,其實書中的柳暉就是個24K純渣男。
他應當是不愛原主母親的,卻看上了她的家世。
其實他跟謝如燕早就勾搭上了。
書中寫的是,柳暉為了家業“忍辱負重”,不得已才放棄“真愛”。
靠原主母親帶過來的嫁妝,盤活了當時奄奄一息的公司。
但他跟謝如燕之間依舊藕斷絲連。
更是在原主母親懷孕期間,經常去謝如燕那裡尋歡。
在柳暮出生的第二年,柳絲絲也降臨人世。
柳暉也是揹著原配,在外偷偷養著他的小情人和骨肉。
所以在原主母親去世後沒過多久,柳暉就迫不及待地將謝如燕母女倆接回柳家。
在外人看來,柳絲絲是謝如燕帶來的繼女。
實則卻是柳暉的親生女兒!
作者把柳絲絲塑造成了落魄灰姑娘的形象。
她的母親跟柳暉既然是真愛,那麼柳暮所擁有的一切,原本就應當屬於柳絲絲。
按原書設定,她就能理所應當搶走柳暮的一切。
可一無所知的炮灰原主又有什麼錯呢?
她真值得一個大寫的“慘”。
大概是不知道說什麼,柳暉那邊沉默了半晌,才重新有了回應。
“暮暮,你這樣說,讓爸爸感覺很心寒,其實爸爸也是很愛你的。之所以對絲絲好一些,是因為她從小就沒有得到過父愛,童年生活很苦,現在也算是給她點慰藉。”
“你就不一樣了,你一生下來,就得到了健全的父愛和母愛。再說了,你是長姐,就該多吃點苦,這樣以後才有能力繼承我的公司啊。我那也是對你的一種歷練。”
柳暮冷笑,“好啊,我現在歷練得差不多了,你可以把公司交給我了。安排個時間,我們去籤股權轉讓協議吧。”
柳暉眉頭緊皺。
他怎麼可能把公司給柳暮?
那是給他的絲絲準備的!
柳暉也開始沒了耐心,“柳暮,你什麼時候變成忘恩負義的白眼狼了?從小到大你那些吃的、用的,哪樣不是我柳家給的?你有責任和義務,為柳家貢獻出你的一切!這卡你是給也得給,不給也得給!”
柳暮心中寒意上湧。
“我忘恩負義?請問你給我什麼恩了?從我離開家,最近這段時間吃的如何,住在哪,怎麼生活,是變瘦了還是變胖了,你有關心過一點點嗎?少在那道德綁架了。說我是白眼狼,你怎麼不說你自己是狠心狼呢?柳暉同志,你捫心自問,這輩子你有真心實意地對我好過嗎?”
柳暮眉眼下壓,聲音帶寒,語氣決絕,“我最後再告訴你,這張卡是屬於我的,你們想都不要再想。”
柳暉言語威脅,“柳暮,你最好能認清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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