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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銀錢的故事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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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人,鄉里就會傳出去,戶房司吏要給8兩、快班、捕班班頭每人要給二兩銀,刑房主事要給8兩,巡檢要給5兩、典史要給5兩,跟隨的快班衙役要給5兩、捕班快手要給5兩,這樣就要分出35兩,自己實際到手15兩。

有了這十五兩銀,怡紅院好粉頭的花酒也敢喝一回,利民巷的暗娼能住十幾宿,只是這麼構陷的事不能做的太多,自己收稅一季,也就能構陷三人,超過三起,無論刑房、還是快班、捕班 ,幾兩銀都是擋不住的。

構陷三人,自己一個獲利十兩以上,要是不曉得規矩,構陷第四個、第五個,弄不好自己都會虧本。

去年就有一戶房典吏,構陷第四個人,明明收了苦主60兩,刑房主事一個人就要了25兩,快班、捕班班頭各要8兩,司吏要15兩,跟隨的兩個捕班快手要了16兩,典吏虧了12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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