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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鄭姝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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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衣女子勃然大怒,跑到爆竹旁抓起竹子就往裡面走。

陳銳大驚失色,他急忙追上,抓住女子手腕,吼道:“瘋了吧你!”

這特麼可是紙店,裡面全都是易燃物,接觸火他這段時間都白乾。

女子奮力掙扎,她用手使勁推陳銳,發現推不動又用腳踢。

陳銳大怒,拉著她往外走。

她低頭往陳銳手上咬。

陳銳吃痛放開,怪叫一聲,盯著女孩:“你屬狗的嗎?”

女孩兒昂著下巴道:“哼看你還敢不敢拉我。”

“那你也不能燒我的店啊!你這是犯罪明白嗎?”

“你為什麼不賣給我?”

陳銳一時間有點沒想明白,這不是胡攪蠻纏嗎?

我不賣你就是不想賣你,為什麼你還有這麼多問題?

他伸手去搶對方手裡的爆竹,她往後躲。

爭奪過程中爆竹掉落,那女子跳起來,又叫又跳:“燒到我的腳了!嗚嗚嗚——”

陳銳嚇一跳,連忙低頭一瞧,只見她的鞋子上已經冒青煙,他連忙叫道:“快脫掉鞋子。”

少女終於反應過來,踢掉鞋子,哇哇哭起來。

她看起來畢竟只有十幾歲,丫鬟的年紀更小,她只知道叫小姐,陳銳道:“快扶她進屋裡。”

丫鬟反應過來,忙扶著她進屋,但她腳剛挨地便哇哇叫,陳銳實在看不下去主僕兩個人笨手笨腳,上前抱住少女,以公主抱的形式將她抱進屋裡,放到椅子上。

陳銳這才有機會看看她的腳到底怎麼樣了。

白色的襪子上燒了個洞,看起來似乎很嚴重。

他拽掉襪子,這才看清,腳面上被燒了個指甲蓋大小的泡,陳銳輕輕用手觸碰,少女痛得渾身顫抖,一腳踹中陳銳胸口,差點沒把他踹坐下。

“我看看你的傷!”陳銳憤怒低吼。

“痛!”少女臉色痛苦。

陳銳冷哼:“看你還敢不敢玩火。”

“早賣我不就沒事了嘛。”

陳銳不吭聲,看那泡已起來,道:“我把泡挑破,再給你敷點藥,過幾天就好了。”

丫鬟急道:“你把我家小姐傷成這樣,你得賠!”

“你們是不是都有病!你家小姐強買強賣,你又強行扣鍋,你們是不是覺得這天下就是你們的?”

兩主僕默然,因為他們發現陳銳真的生氣了,他臉色鐵青,很可怕。

陳銳吸口氣,對丫鬟道:“你去隔壁飯館裡找些油來。”

“要油做什麼?”

“叫你去你就去。”

陳銳用裁紙刀,輕輕把她的腳泡挑起,待侍女取來油,又塗抹少許於其上,邊抹邊解釋:“油能保護你的面板。像你這樣燒傷的,一段時間不能碰水。”

“那我洗腳怎麼辦?”

“不洗,或者別碰水。夏天容易發,流膿了,有可能要你命。”

陳銳突然發現,她的腳好美。

他沒有戀足癖,這點很確信。

可是她的腳就像玉似是半透明的,十個可愛腳趾猶如糖捏,中間有青色血管隱現。

回憶剛才,她的面板很細膩,觸手溫熱。

她見陳銳愣住,頓時羞紅臉,縮回腳。大

秦的女子可沒那麼多規矩,這點看看詩經就知道,站在水邊一會兒,就能有追求者。

實質上中國歷史上對男子的要求要遠遠早於女子,春秋戰國時期就有士為知己者死的要求,什麼君子如玉之類其實都是對男人的要求。

對女人的要求,宋代才有,但一開始並不流行,靖康之恥後,皇室貴女全部淪為娼妓,這對中華文化造成巨大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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