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鄭姝 (第1/2頁)
紅衣女子勃然大怒,跑到爆竹旁抓起竹子就往裡面走。
陳銳大驚失色,他急忙追上,抓住女子手腕,吼道:“瘋了吧你!”
這特麼可是紙店,裡面全都是易燃物,接觸火他這段時間都白乾。
女子奮力掙扎,她用手使勁推陳銳,發現推不動又用腳踢。
陳銳大怒,拉著她往外走。
她低頭往陳銳手上咬。
陳銳吃痛放開,怪叫一聲,盯著女孩:“你屬狗的嗎?”
女孩兒昂著下巴道:“哼看你還敢不敢拉我。”
“那你也不能燒我的店啊!你這是犯罪明白嗎?”
“你為什麼不賣給我?”
陳銳一時間有點沒想明白,這不是胡攪蠻纏嗎?
我不賣你就是不想賣你,為什麼你還有這麼多問題?
他伸手去搶對方手裡的爆竹,她往後躲。
爭奪過程中爆竹掉落,那女子跳起來,又叫又跳:“燒到我的腳了!嗚嗚嗚——”
陳銳嚇一跳,連忙低頭一瞧,只見她的鞋子上已經冒青煙,他連忙叫道:“快脫掉鞋子。”
少女終於反應過來,踢掉鞋子,哇哇哭起來。
她看起來畢竟只有十幾歲,丫鬟的年紀更小,她只知道叫小姐,陳銳道:“快扶她進屋裡。”
丫鬟反應過來,忙扶著她進屋,但她腳剛挨地便哇哇叫,陳銳實在看不下去主僕兩個人笨手笨腳,上前抱住少女,以公主抱的形式將她抱進屋裡,放到椅子上。
陳銳這才有機會看看她的腳到底怎麼樣了。
白色的襪子上燒了個洞,看起來似乎很嚴重。
他拽掉襪子,這才看清,腳面上被燒了個指甲蓋大小的泡,陳銳輕輕用手觸碰,少女痛得渾身顫抖,一腳踹中陳銳胸口,差點沒把他踹坐下。
“我看看你的傷!”陳銳憤怒低吼。
“痛!”少女臉色痛苦。
陳銳冷哼:“看你還敢不敢玩火。”
“早賣我不就沒事了嘛。”
陳銳不吭聲,看那泡已起來,道:“我把泡挑破,再給你敷點藥,過幾天就好了。”
丫鬟急道:“你把我家小姐傷成這樣,你得賠!”
“你們是不是都有病!你家小姐強買強賣,你又強行扣鍋,你們是不是覺得這天下就是你們的?”
兩主僕默然,因為他們發現陳銳真的生氣了,他臉色鐵青,很可怕。
陳銳吸口氣,對丫鬟道:“你去隔壁飯館裡找些油來。”
“要油做什麼?”
“叫你去你就去。”
陳銳用裁紙刀,輕輕把她的腳泡挑起,待侍女取來油,又塗抹少許於其上,邊抹邊解釋:“油能保護你的面板。像你這樣燒傷的,一段時間不能碰水。”
“那我洗腳怎麼辦?”
“不洗,或者別碰水。夏天容易發,流膿了,有可能要你命。”
陳銳突然發現,她的腳好美。
他沒有戀足癖,這點很確信。
可是她的腳就像玉似是半透明的,十個可愛腳趾猶如糖捏,中間有青色血管隱現。
回憶剛才,她的面板很細膩,觸手溫熱。
她見陳銳愣住,頓時羞紅臉,縮回腳。大
秦的女子可沒那麼多規矩,這點看看詩經就知道,站在水邊一會兒,就能有追求者。
實質上中國歷史上對男子的要求要遠遠早於女子,春秋戰國時期就有士為知己者死的要求,什麼君子如玉之類其實都是對男人的要求。
對女人的要求,宋代才有,但一開始並不流行,靖康之恥後,皇室貴女全部淪為娼妓,這對中華文化造成巨大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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