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歷史 |

第186章 違令當斬 (第1/3頁)

加入書籤

一半在奉旨跋扈,

王九需要轉變;

一半是憋屈太狠!

王九需要發洩。

兩者結合起來,曾聖仁就活該被打兩個大耳刮!更是活該他被當成標本,當眾一刀給砍了。

這事讓關心王九的沈有容,當時都嚇著了。

老將軍一生征戰萬里,殺的人不知凡幾!之所以嚇得哆嗦,那是因為真的非常關心他王九:

拋開其他不說,至少他最寄予厚望的兒子!已與王九榮辱與共。

老將軍當時的本能反應,肯定是王九完了,誰也救不了他!連說了三個你,王九也聽懂了:

你怎麼如此衝動!你怎能如此自大!你怎麼如此愚蠢!

老將軍沒錯,王九其實也沒錯,只是思維方式不一樣。

如果沒有後手,王九當眾斬殺一個未經定案的三品文官,那肯定死定了!要麼現在跑回去造反。

王九的後手不復雜,蠻直裸裸:所有島上的文武官,都得給他背書!都得同時留下書面材料,一致證明曾聖仁…那是跟海盜分贓不均而被殺。

當然,紀白已飛快去重寫奏報去了!當紀白寫完、王九潤色,所有事件經過就有了一個模板。

很體貼!其他人自己照抄一遍,署名用印、不用動腦。一份份詳實的書面證明材料…也就形成了。

不願書面證明也行,那他也會被海盜所殺!或因與海盜分贓不均被殺。不拷打、不強迫、全憑大家自覺!就這麼體貼又講道理。至少,比背中三槍自殺更講道理。

自然,那些出具好書面材料的人,從島上出去後?不管他們在島上說得再好聽!指定會半公開訴苦,甚至會滿世界嚷嚷。

這不要緊!

有書面材料在手,又是奉旨成婚當下!朝廷得捏著鼻子先壓下此事。至少,也得先晾個一年半載才好重新翻案!因為他們也就剩點“面子”。

問題是一年半載後!那誰吃飽了撐的來翻案呢?

物證全無!口供又成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翻得動案的貴人眼裡只有利益!若考慮到山東那麼多官員塌方?讓王九給他們陪葬至於嗎!

真想翻案的家屬親朋?一是翻不動;二是可能還得為贓官害臊!曾聖仁與海盜蛇鼠一窩,那可罪證確鑿。三是,其他與海盜有勾結的官員,會自覺地拼命阻止翻案……

奉旨成婚就是奉旨跋扈!這是沈有容與王九的思維不同之處。

勞苦功高、皮島犯忌、蒙受“恩寵”,別人會認為這時要低調!

王九不同:老子低調夠久了!這時不趁機多搞事?以後朝堂沒有顧忌了!想搞事都搞不了。

再說,東林給他安排奉旨成婚,可謂苦心孤詣!總不能好處他們全得了,自己淨被關在京宅裡低調吧?不搞事!對得起人?

王九正想搞事,既然莫曾兩貨找上門?那還用跟他們客氣!

而且……

有兩個標本在此!他在京的日子才會好過。畢竟貴人要弄他王九,也得透過一條條狗不是?

……

搞事的前提是不能把自己搞死!

像今天這事,若換成久歷生死的武將們,一開始就主導此事?他王九基本已將自己搞死!或萬般無奈下,給自己套上狗鏈子。

所以,當看到侯恂他們都踉蹌地,被引導進指定場所後!王九還得趕緊處理事情。

顯而易見!

大欽島還另外存在一個,一個他與沈乃大都不知道的點!一個差點將他王九搞死的點。

沈乃大沒有隱瞞王九的動機!說明他是真不知情。

沈乃大不知情,意味著沈有容、乃至登萊水師都不知情。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