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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以彼之道還之彼身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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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跟他廢什麼話!”

身穿綠色圓領官袍的男子名為吳萬,是吳老爺的兒子,清平縣典史,掌管本縣緝捕刑獄。

吳萬身後跟著八名差役,手握水火棍,腰纏繩索,顯然是有備而來。

此時,吳老爺拍案而起,怒道:“好你個徐聞,竟縱容家僕搶奪棺材,真是窮的喪心病狂!”

吳家徹底不裝了,使出了後手。

“大膽強盜,光天白日搶奪吳家棺材,人證物證確鑿,將他拿下!”

吳萬大喝一聲,手指嶽衝,幾名差役大步上前就要拿人。

“哥!”

嶽盈盈花容失色,俏臉發白,驚撥出聲。

大明律對強盜罪的量刑非常嚴厲!

對於搶到錢財的強盜,一般會被處以斬刑。

而對於光天化日之下赤手空拳搶奪他人財物的行為,大明律特別設立了“白晝搶奪”罪。

雖然其處罰相對於強盜罪較輕,但至少也要受杖刑,甚至徒刑。

此外,犯人的臉上還要被刺上“搶奪”二字,作為永久的汙點。

嶽衝心中一緊,卻沒有反抗,任憑差役捉拿。

當日動手之際,他已然想好了後果。

前日徐聞自縊,嶽衝感覺天都塌了。

少爺既然死了,為了能讓他入土為安,自己坐幾年牢又如何?

只是沒想到,少爺居然活了......

“且慢動手!”

思念一轉,徐聞解釋道:“原本我準備自縊,然僕人忠心,擔心徐某死後沒有葬身之所,故而情急之下做出不智之舉,還望吳世伯父見諒。”

你要尋死?

吳老爺心頭一驚。

心說那趕緊的啊!

你死了咱家就不用如此費勁退婚了!

“那這口棺材,送你了?”

“不必了,徐某現在不想死了!”

“你!”

吳老爺惱怒道:“你便是死了,連口棺材都買不起!如此沒落,也想奢望娶婉兒!呸!”

吳典史是個急性子,早已等不及了,喝道:“將他們全都抓起來!”

“我一人做事一人當,與我家少爺和妹妹無關!”嶽衝掙扎著道,險些撞飛兩個差役。

“有沒有干係,不是你說了算!”

‘啪!’的一聲,吳典史毫不客氣的抽他一鞭子。

“白晝搶奪,先打八十杖,若能挺住不死,再給他臉上刺字,流放雲南!”

杖刑,若是下死手,一般人五十杖都挺不過去。

而縣衙執行杖刑之人,正是吳典史。

嶽衝一旦被抓受刑,不死也得殘廢!

徐聞沒有衝動制止,而是冷靜的看向吳老爺。

“賢侄,我也不想將事情鬧到這等地步。”

吳老爺試圖以理服人,言辭間不乏威脅之意:“只需賢侄一句話,你們便可相安無事,如何?”

他們得知徐聞是個心軟之人,對僕人關照有加,故而藉著棺材被搶一事,順手拿嶽衝威脅,說不定能成呢?

徐聞冷冷道:“你我都是讀書人,如何能幹出這等不恥勾當?”

吳老爺雖沒有功名,卻是個讀書人。

並非他學識低,考不中秀才,而是與時局有關。

洪武三年,朱元璋下詔實行科舉考試,並連續舉行了三年。

然而,由於被選取的人才多是缺乏實際經驗的少年後生,朱元璋頗為不滿。

洪武六年,朱元璋下詔暫停科舉考試,直到洪武十八年才恢復。

吳老爺年輕時富有才學,卻無處考取功名。

等恢復科舉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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