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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碰瓷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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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娘連聲道謝,燕南飛轉身再度踏入客棧。

老闆娘為表感激,重新為他擺上一桌豐盛酒菜。燕南飛卻執意要付酒錢,老闆與老闆娘執意不收,雙方正僵持不下。

此時,門外匆匆闖進一位女子,衣衫凌亂,神色惶恐,一入門便高呼救命。

這女子正值妙齡,身姿柔弱似風中細柳,模樣楚楚動人,惹人憐惜。寒冬臘月,她卻僅著一件破舊的紅羅裙。

老闆娘急忙上前攙扶,關切問道:“姑娘,這是怎麼了?”

女子渾身戰慄,言語顫抖:“他……他們,他們在追我。”

老闆娘追問道:“他們是誰?”

女子驚嚇過度,只顧低聲哭泣。

燕南飛見狀,朗聲道:“姑娘莫怕,我乃官府之人,定不會讓你受委屈。”

豈料,女子聽聞此言,愈發驚恐,拼命躲到老闆娘身後。

剎那間,一隊捕快衝進客棧。為首的捕快滿臉橫肉,眼神兇狠,一見女子便怒喝道:“小娘皮,這次看你能逃到哪裡!”

燕南飛眉頭一皺,呵斥道:“你們是何方官差?在此喧鬧,所為何事?”

那捕快高聲回道:“這小娘皮是個賊,偷了城中黃老爺家的銀子,我們正奉命捉拿她歸案!”

女子聞言,拼命搖頭辯解:“不是,我未曾偷東西,他們是人販子,會妖法,已有許多姐妹被他們變成羊了。”

為首捕快冷笑一聲:“你這小賊,滿口胡言,人怎會變成羊?分明是你偷了東西,休要狡辯。我等這便將你押回縣衙,是非曲直,自有縣令老爺明斷!”

燕南飛目光如炬,仔細打量這幾位捕快,問道:“我乃鎮妖司百戶燕南飛,你們出城緝拿人犯,可有縣衙公文?”

捕快從懷中掏出一塊令牌,遞與燕南飛,令牌上清晰刻著“方正縣捕頭邢育森”字樣。

接著,又拿出緝捕逃犯的公文,其上明明白白寫著緝捕盜竊犯若干,且蓋著方正縣令的大印。

燕南飛審視一番後,微微點頭:“這緝捕令與令牌均確鑿無誤,看來捕頭所言非虛。”

邢捕頭聞言,上前一步,道:“既如此,這人犯我便帶走了。”

說罷,幾個捕快一擁而上,拽住女子,熟練地給她戴上手銬腳銬。

女子嚇得身體如風中落葉般顫抖,仍竭力呼喊:“救命啊,我不是小偷,他們真的是人販子,救命啊……”

邢捕頭面露厭煩,從腰間抽出一個麻核桃,強行掰開女子嘴巴塞了進去。

隨後,眾捕快架起女子,匆匆拖離客棧。

臨走前,邢捕頭朝春麗和秋娘看了一眼,兩人趕緊低下頭,害怕捕快找她們麻煩。

燕南飛繼續坐下喝酒,越喝越不對味。

忽然他砰的一聲放下酒杯,大喊一聲:“糟了!”

隨後拿起斗笠和桌子上的刀,匆匆離開客棧,消失在茫茫黑夜裡。

春麗和秋娘吃了飯,回到客房休息。

秋娘問:“你說那女子,真的是賊嗎?”

春麗嘆了一口氣:“這不是我們能管的了的,早日休息吧,明日還要趕路。”

一夜無話,第二天一早,天光大亮,兩人起床用過早膳,準備再次啟程。

老闆娘把二人送到門口,拿著一張符紙道:“這是我在城隍廟求的靈符,貼在馬車上可以驅災避難,逢凶化吉,我瞧二位是心善之人,就送給二位吧!”

“如此多謝了!”春麗也沒多想,接過符紙貼在了馬車上。

二人復又踏上旅途,行了約莫十幾裡地後,一座小城映入眼簾,城樓之上,“方正縣”三個大字清晰可見。

他倆驅趕著馬車緩緩進城,本無在此逗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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