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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破財消災!無本萬利的大買賣!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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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之前不是一心想要進步,一心往上爬嗎?

為此,他扶持梁群峰,打壓父親趙立春。

怎麼如今來臨江省教育整頓,卻利用蔡成功大肆斂財?

難道是他們沒把大風廠搞活,反而搞得蔡成功欠了一屁股債,在蔡成功的軟磨硬泡下,被拖下水了?

但這個可能性,並不大啊!

以他的實力,想碾死蔡成功,簡直不要太容易。

如果不是他自己萌生了貪戀,蔡成功無論如何,也威脅不到他。

該不會他預感不妙,覺得升不上去,就自甘墮落了吧?

可他都成了紀監總署第三副書紀。

即便無法再進一步,也不至於自甘墮落,開始瘋狂撈錢吧?

“兩位老闆,泰叔說你們會幫我。”

“如今該說和不該說的,都統統給你們說了。”

“你們是不是也該說一下,打算怎麼幫我呢?”

許繼燁一臉苦楚的雙手合十央求。

趙瑞龍淡淡一笑。

“我們當然要幫你,不過你得先把自己的情況,老老實實的說一遍。”

“否則我們連你的情況都不瞭解,不知道你為什麼會被教育整頓,又怎麼幫你呢?”

許繼燁下意識的看了看四周,尷尬笑問道:

“你們應該不會偷偷錄音吧?”

杜伯仲差點笑噴。

“錄音幹什麼?難道你覺得咱倆是條子,來誘騙你的口供嗎?”

“況且錄音容易被剪輯,不能作為法定證據,你不會連這點常識都沒有吧?”

許繼燁連忙擺手搖頭。

“不不不,我沒懷疑你們是條子。”

“既然你們是泰叔介紹的,那我就信你們!”

“老實說,我這人其實很膽小怕事,我做生意就是為了求財而已。”

“我絕沒有搞出過人命,當初逼人簽字拆遷,都只是讓人去嚇唬一下釘子戶而已……”

趙瑞龍默默聽著許繼燁的講述。

從他嘴裡說出來的情況,跟二叔趙立冬提供的案情資料基本相符。

但凡有點人生閱歷和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經濟犯罪問題屬於可大可小。

就像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務人員財物的行為。

那麼是否構成行賄罪的關鍵,就在於有沒有謀取不正當利益。

假如不是為了承攬工程專案從而謀取利益,給個紅包只是想盡快拿到應得的工程款,這就不屬於行賄罪。

還有就是逃稅罪。

很多開公司做生意的老闆,為了多賺錢,都會想方設法的少繳稅。

運作好了,叫合理避稅,反之就叫偷稅逃稅。

而從法律上講。

逃稅罪的構成條件,還挺複雜。

是要採取欺騙、隱瞞等手段,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

或者繳納稅款後,又透過各種方式,騙取退稅。

數額還要較大,佔到應納稅額10%以上。

那麼……

少交了點稅,到底構不構成逃稅罪?

能不能補繳應納稅款和滯納金,給個行政處罰,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還有就是為了儘快開工,把釘子戶一家強行搬走,然後將房子推平。

這算是故意毀壞他人財物,還是尋釁滋事呢?

工地上發生了傷亡事故。

是外包乾活的工人,缺乏安全常識、不遵守安全規定,自己沒繫好安全帶摔死了。

那這算意外事故,還是算重大責任事故罪呢?

諸如此類的很多問題,其實都屬於可大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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