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野狗啃屍,女子藏迷夾壁牆 (第2/2頁)
:“三姑,救我!”這時,從夾壁牆中跑出一個女子幫忙,張榮妻一看,竟是傳聞已死的王氏!三人合力,王妻終得產子。
婆婆和王氏跪地求張榮妻保密,王富貴進來後,給了她十兩銀子,張榮妻雖害怕,但也不敢不收,還發誓不洩露此事。
回到家後,張榮妻心有餘悸,對兒子張福說:“兒啊,你信鬼神嗎?我見到了死去的王氏,你爹就因這案子被打死。我們雖無力為他昭雪,但不可欺瞞鬼神,若不為李生申冤,恐遭報應。”張福覺得有理,便帶著銀子到縣衙自首。
此時的知縣是孫大人,進士出身,直隸保定人。孫知縣早就不滿錢知縣的酷刑逼供和濫挖墳墓之舉,得知此事後,急忙寫稟文告知山東布政使宋大人。
宋布政使一面讓孫知縣速報山東巡撫周大人,一面上奏朝廷,請求重審此案。周巡撫知曉後,自覺被愚弄,雖惱怒卻也無奈,便讓宋布政使協同孫知縣抓捕王氏,重新審理。
孫知縣領命後,考慮到若大張旗鼓抓人,王富貴可能會藏匿或殺害王氏,便佯裝清查戶口,親率數十捕快,突襲王家,搗毀夾壁牆,擒住王氏。“尼山百姓聞之,歡呼簇擁至公堂。”
孫知縣升堂審理,讓李生和王氏當堂對質。雖說李生往日對王氏不好,但畢竟夫妻一場,王氏見李生遍體鱗傷,慘不忍睹,不禁悲從中來,抱住李生大哭:“是我害了你!”圍觀百姓無不動容。人證面前,王富貴、王二牛隻得認罪求饒。
原來,王氏曾是本縣吳姓人家的童養媳,吳氏死後,改嫁李生。但王氏婚前與吳氏的堂兄有私情,婚後仍有往來,被李生察覺,故而時常打罵她。
那次李生藉故打罵,王氏機靈逃脫回了孃家。王二牛不識字,找王富貴寫狀紙,王富貴垂涎王氏美貌,便說不報官,將王氏藏於家中,仗著自己秀才身份無人敢搜。
此後他奸佔王氏,又怕李生追查,便設計陷害,不想丟了功名,便越發瘋狂地借屍誣陷,大肆行賄,欲置李生於死地,卻因妻子生產意外暴露,被張榮妻和孫知縣破了局。
王富貴仍心存僥倖,以為周巡撫會為保自身而維持原判,便哄騙王氏到巡撫處告狀,稱自己只是窩藏暗娼,並非藏匿李生之妻,是孫知縣嚴刑逼供所致。
周巡撫上奏此事,永樂帝欲召二人進京詢問,派戶部尚書劉大人複核。恰逢永樂帝駕崩,周巡撫和宋布政使得以留京任職,周任禮部尚書,宋任刑部侍郎。
劉大人作為欽差,召集山東、江蘇兩地賢能官員會審,一致認可孫知縣的判決,最終將王富貴、王二牛斬首示眾。
此案能真相大白,穩婆張榮妻和孫知縣功勞不小,可二人所得甚少。張榮妻僅得王富貴行賄的賞銀,未多一文;孫知縣完成任務後,因支援自己的宋布政使調走,也只是平調他處。而宋布政使因力主申冤,被山東百姓贊為“狄公再世”,獨佔全功。正是:
尼山冤案終得雪,公道人心不可欺。
奸佞雖狡終伏法,英名長留百姓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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