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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黃狗叼屍,屠夫奇案冤魂繞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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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遇雨雪天不能流浪時,他還提供粥飯,他還放高利貸、經營地下賭場、開設妓院、經商盈利,富得很,根本瞧不上這150文錢。他出了縣衙,把錢扔給流浪漢們,揚長而去。

林知縣提訊那幾名流浪漢,讓他們交代謀殺罪行。可流浪漢們拒不認罪,任憑林知縣軟硬兼施,他們堅稱不知陳三是誰,還說自己只為混口飯吃,沒奢望,不會殺人,若為錢就不會當流浪漢了。

林知縣沒了主意,只好先將他們關押,然後找來兩個親信,讓他們去偷聽流浪漢私下的議論。親信躲在暗處,聽到流浪漢們講村婦孫氏的事,說本是豔遇,卻因某人下手過重,好事變壞事。親信再仔細聽,也沒聽出更多內容,便告知了林知縣。

林知縣一聽村婦孫氏,立刻想起驗屍時哭得最傷心的少婦,當時就想詢問,卻被男人帶走了。他當即傳召西村裡長帶村婦孫氏前來。一看,正是那名少婦,便知她定是知情人,讓她從實說來。

村婦孫氏如實交代了事情經過。原來,孫氏孃家在離尼山黃土村五里外的柳村,她常回去探望。上個月,她摘了些野果,覺得味道鮮美,就送了些給生病的母親。母親吃後神清氣爽,拉著她聊家常,不知不覺到了黃昏。

母親留她吃晚飯,她怕天黑不好走,就沒吃,往回趕。經過那座舊屋時,天已黑了,幾個流浪漢正在屋前升篝火做飯。孫氏因看不清路,便上前討火想做個火把。沒想到流浪漢們調戲她,她開口大罵。

流浪漢們惱羞成怒,將她按住,她拼命掙扎,還咬破了一個流浪漢的手。流浪漢們用土塊塞住她的嘴,脫下她的衣服,那個被咬破手的流浪漢還用她的腰帶勒她,竟把她勒“死”了。流浪漢們驚慌之下,將她的“屍體”抬到後院,用廢棄木材掩蓋,拿走腰帶和衣服後逃竄。

半夜時分,孫氏甦醒過來,她扒開木材露出頭,卻因身上木材太多無法起身,只好呼救。也怪她命不該絕,屠戶陳三為給肉鋪送肉,天不亮就上路,經過舊屋時聽到喊聲,找到了孫氏。

他想搬開木材救她,孫氏卻拒絕說:“我現在赤身裸體,如何見人?你別救我,快去村裡喊我丈夫拿衣服來!”陳三覺得有理,又怕她有閃失,便留下黃狗看守,跑去喊她丈夫。孫氏丈夫得知後,拿了衣服跟陳三來到舊屋,救出孫氏。孫氏穿好衣服後,向陳三磕頭致謝,哭訴了自己的遭遇。

孫氏丈夫咽不下這口氣,找里長訴冤。里長認為要報案就得先找到罪犯,於是讓他和自己一起查訪。可查了幾日,毫無頭緒,沒想到陳三又被人殺害了。因為陳三對他們有恩,如今慘死,孫氏夫妻非常傷心,孫氏丈夫懷疑是因為陳三救了孫氏才得罪了流浪漢,所以驗屍那天孫氏哭得特別傷心,他怕惹事,就把孫氏拉回了家。

林知縣瞭解情況後,當即讓流浪漢們與孫氏對質。當場發現一名流浪漢手上有被咬破的痕跡,正是勒暈孫氏的兇犯。人證物證俱在,林知縣便用刑訊,流浪漢們最終受不了,交代了謀害陳三的經過。

原來,他們得知孫氏沒死,怕她報案,自己會被驅逐,便四處打聽,得知是陳三救了孫氏,就懷恨在心。他們知道陳三每天摸黑上路,便在其必經之路埋伏,將他打翻在地,又打又綁。這時黃狗衝出來咬他們,一名流浪漢大腿被咬掉一塊肉,至今還瘸著。他們用打狗棍打跑黃狗,見陳三不動了,就捆上石頭把他扔進河裡。他們沒想到黃狗會引來店主,撈出陳三尸體,更沒想到官府會查到他們。

案情大白,林知縣開始擬判。這些流浪漢殺了陳三,還曾謀殺孫氏,按律應將主謀斬首。這些流浪漢都動了手,本都可按“加功”量刑,但畢竟只死了一人,全判死刑有些過分。於是,林知縣將被孫氏咬傷的流浪漢定為主謀,判斬刑;被黃狗咬傷大腿的定為“加功”,判絞刑;其餘流浪漢按不加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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