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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寧市來信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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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意見統一,很快就騎著腳踏車出了家門。

自從葉浩楠清醒以後,這還是他第一次走出家門。

大隊上的人見狀,紛紛跟他打招呼。

“浩楠啊,你們兩口子這是要去公社啊!”

“是啊,李大娘,我們打算去公社置辦些傢伙事兒,這不是分家了嘛。”

“浩楠啊,你的傷現在怎麼樣啊,多前兒能好啊?”

“全叔,勞你惦記著,再過個十天半個月的,估計就能好利落了。”

……

一連回了四五個人的話,葉浩楠和陳如雪才出了大隊。

他們是走了,大隊裡的這些人卻沒有止住議論。

大家都說陳如雪可惜了,嫁給了一個瘸子。

是的,瘸子。

這是大隊裡所有人對葉浩楠的定義。

即使剛才葉浩楠說了他的腿馬上就要好利落了,可聽在別人耳朵裡,也都只以為他說的是些推脫的話。

陳如雪騎著腳踏車,在葉浩楠的指路下,很快就來到了公社的運輸隊。

“如雪,我就先進去了,一會兒咱們門口見。”

“好,那你慢點,我先去趟郵局。”

陳如雪目送著葉浩楠進去,這才調轉方向,又騎著腳踏車往郵局趕去。

到了郵局一問,也是巧了,正正好就有一封來自寧市的信。

寫信的正是原主的親媽孫慧娟,信裡面除了對她私自結婚這事兒表達了不滿之外,就是大吐苦水。

說她在田家如今有多麼艱難,說她也沒辦法,但畢竟陳如雪是她的親生女兒,作為親媽,也不可能不管她。

但為了不叫繼父田大川不高興,只能給陳如雪寄來兩百塊錢以及一些錢票,至於其他的就無能為力了。

切!就是騙死傻子呢!

陳如雪可不是原主,她可是熟知書中劇情。

孫慧娟給田大川生了一兒一女,在田家的地位可是不低。

田大川可是把她捧在手心裡,整個田家,幾乎都是由她做主。

孫慧娟這個女人可是個心狠又會裝的,要不是看在原主是她親生的份上,估計連這兩百塊錢都不會給。

又或許是為了在外人面前裝裝樣子,才不得不寄的錢。

陳如雪猜的確實不錯。

孫慧娟當時看到陳如雪這個女兒的信,第一個想法就是壓根不想理。

她對陳如雪的親爸陳軍沒什麼感情,當年之所以嫁給他,也是瞧中了他的身份地位。

嫁給陳軍之後,她才發現,陳軍就是個寡言少語,沒有絲毫情趣的男人。

雖說孫慧娟吃喝不愁,但她總感覺情感方面太過空虛。

尤其陳軍那時候一心忙著廠裡的工作,三天兩頭出遠門,讓她一個新婚不久的年輕女人日日獨守空房,好不寂寞。

田大川那時候是陳軍的下屬,經常幫著她跑前跑後忙些事情。他那人雖說長的不如陳軍,可勝在能說會道,特別會哄人開心。

一來二去的,孫慧娟和田大川的交集越來越多,就生出來些其他心思。

可鑑於孫慧娟那時恰好有了身孕,陳軍又為了照顧她,沒再出門,兩人之間才暫時止住心思。

後來,陳如雪剛剛滿月,陳軍再一次出了遠門。

那時孫慧娟才剛出了月子,面對丈夫不在身邊,啼哭不止的嬰兒陳如雪,孫慧娟都要崩潰了。

田大川就是那時趁虛而入。

田大川打著替陳軍看顧家人的名義,特意尋了自己姐姐去幫著孫慧娟看孩子。

而他則趁機和孫慧娟偷情。

終於,在陳如雪半歲那年,陳軍接到通知,要出差一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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