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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塵埃落定,各有所歸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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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自有公斷。”緝審處的同志只回了這一句。

其實於悠悠說的這句話完全多餘,因為李維鈞剛到國安局,把所有東西都撂了,把一切的責任都給推到了於悠悠身上。

在家裡面敢跟營長父親鬧騰的李維鈞,進了國安局那是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說自己完全不知道於悠悠是間諜,要是間諜他早都舉報了,又怎麼會和對方交朋友呢。

還信誓旦旦的說自己並沒有透露關於父親的任何行蹤,絕對沒有洩露國家秘密,甚至連兩個人在一起是什麼姿勢,都是說了個乾乾淨淨。

雖說有於悠悠的證詞表明,她並沒有從對方口中獲得任何情報,可國安局是什麼地方?進了這裡,又怎會讓你輕易離開呢?

況且站在於悠悠的立場上,她之所以接近李維鈞,目的就是要透過他來竊取相關的軍事資訊,如果她在李維鈞身上什麼都沒有得到,她為何又要和李維鈞繼續保持這層戀人的關係呢?

在緝審處同志的嚴肅對待下,分別對李維鈞和於悠悠進行了第二輪審訊。

國安局緝審處的審訊流程很複雜,自成體系,一般進入二輪審訊以後,就不再是普普通通的問話了。

在二輪高壓審訊過程中,李維鈞只堅持了不到十分鐘,便袒露了一些之前未曾提及的情況。

他表示,於悠悠曾經讓他去自己父親的書房偷拍過一些軍事地圖還有相關的武器裝置介紹資料。

於悠悠當時告訴李維鈞,她父親是一名軍事興趣愛好者,平時最喜歡研究各類軍事地圖和武器資料。

李維鈞當時雖然也曾懷疑過於悠悠的動機。

但因為兩人當時處於秘密戀情中,他對於悠悠欲罷不能,即便在有所懷疑的情況下,最後還是幫助於悠悠拍攝了那些資料。

至於於悠悠那邊,在高壓逼問下,同樣也交代出了這份隱藏的資訊。

二人刻意隱瞞事實,最終又是罪加一等。

隨著對福克斯審訊的展開,國安局又順利的挖到了幾個隱藏在東南市下轄縣區的間諜。

一切的工作都在有條不紊的向前推進,對於涉及到此事的人,各單位也都做了批示。

於悠悠因販賣國家資訊,不僅被市一中開除,更被判了二十年的有期徒刑,這在國內同等間諜案件中,已經屬於量刑較重的案例了。

至於未滿十八歲的李維鈞,自然也無法逃脫掉法律的制裁,雖然他沒有主動向於悠悠交代過相關的軍事資訊,但他在對於悠悠產生懷疑的情況下,已經為她拍攝了軍事地圖和武器裝備資料,這從一定意義上已經構成了間諜罪名。

對於李維鈞的處罰,上級十分嚴肅。

因為他是軍人之子,他代表的是國內軍人的形象。

雖然他未成年,但依舊被判處了十年監禁,其中未成年的兩年在少管所執行,後八年將在特殊監獄執行。

李維鈞的營長父親在被領導約談後,也被一擼到底,脫掉軍裝,成為一名普通群眾。

雖然在這次事件中,他沒有涉及間諜犯罪。

但他兒子所做的一切,畢竟對部隊造成了嚴重的損失。

而至於這件事的源頭胡劍峰,則受到了科技局的表揚,被當成典型的案例在局內表揚。

但半個月後,省委組織部一紙調令,胡劍峰從市科技局副處級主任,變成了東南市某縣城正處級林業局局長。

當真是人生多變幻,事事有無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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