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這樣不會有危險吧?” (第2/2頁)
是為了解風情結要滅我口?”
還沒說完就遭受傻柱的一連串暴打,嘴角開始流出血絲。這時,李抗戰站在熊大偉面前嚴肅地說道:“劉嵐只有一個請求——與你離婚。”
面對這個簡單而明確的要求,熊大偉卻不顧疼痛狂笑道:“哈哈,離婚?門都沒有,我這一輩子都繫結了你。” 面對這樣頑固不化的熊大偉,李抗戰提醒道:“你要考慮清楚了。” 然後向劉嵐保證一定會解決問題。
在緊張的對峙中,傻柱提議:“綁緊他的四肢,確保行動不便。”
隨後傻柱將熊大偉緊緊束縛,防止其逃離或反抗。
李抗戰則要求劉嵐準備相應的法律檔案,並一同前往最近的公安局尋求協助。
在李抗戰與傻柱的壓力之下,最終,熊大偉不得不答應明天第一件事就是去辦妥離婚手續。劉嵐也堅決要求在警方監督下完成協議簽署以確保後續法律程式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他們將情況告知警方後,警員們對熊大偉施加家庭暴力及其他不良行為的記錄感到震驚,並承諾會嚴格執法保障婦女權益。
在警方的監督和調解下,這起由家庭暴力引起的離婚案得到了妥善解決,也為受害者提供了一條走出困境的道路。
在軍帽同志的監督下,兩人簽署離婚檔案,並按下了手印。軍帽同志告誡熊大偉:“你和劉嵐同志已不再是夫婦,若今後你還膽敢 * 擾她,我定送你一對銀鐲,教你到裡邊唱歌劇。”熊大偉大表謙恭:“絕不敢,絕不敢。”
離開時,熊大偉試圖再與劉嵐商討離婚細節:“劉嵐,我明天就正式和你離。”“你這是稱心如意了吧?”“還有你們,夜裡行走也要當心些。”聽到這話,傻柱想揍熊大偉,熊大偉挑釁說:“來呀,若有本事你就在這打我。”見此情景,軍帽同事情緒激動地關上了門。隨後,傻柱對視了一眼李抗戰,立刻揮拳向熊大偉打去,而後者則抱著頭慌忙逃跑。
在《歲月中的四合院》第八十二章“賈東旭,醫院歡迎您”的敘述中:
李抗戰送劉嵐回到了她的住所。家中的環境顯得有些凌亂,李抗戰不願久留。“劉嵐,我先走了,明 ** 早些處理完離婚的事宜,工作上不需要過於擔心。”李抗戰轉身離去時,劉嵐忽然請求他留步:“你可以陪陪我嗎?”李抗戰輕聲回答道:“劉嵐,請不要再提這類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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