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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案破,不似鐵案的鐵案!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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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安抬手接過唐慕清扔過來的卷宗,但並未急於開啟,臉色一沉,先問了一句:“幕後主謀居然是當朝武相吳應雄?唐寺正為何如此肯定,人證物證何在?”

唐慕清身上染了許多血跡,但似乎並不是她自己的血

這位家世顯赫的侯門之女,雖是女子之流,過慣了養尊處優的生活,但並非人們想象中的如此孱弱,手上也是有兩把刷子的。

在前往南城之前,徐安有意勸她找藉口闖入先太子的私宅“杏園”,以搜查可能隱藏其中的行兇者。

唐慕清思考再三,最終接納了徐安的建議。

在她以手下人遭受襲擊,襲擊者躲入杏園為藉口,不顧禁衛阻攔強行突入後,果然在宅院內發現了一處隱秘的密室。

密室中設有無數暗道和倉室,物資裝備俱全,近百名黑衣殺手隱藏其中。

雙方一碰面,當即展開大戰。

唐慕清帶領手下緝捕,在隨後趕到的禁衛幫助下,成功絞殺了這支百人殺手團。

她身上的血跡,便是來自於賊人之血。

此時,一聽徐安頗為訝然地發問,唐慕清淡然一笑,道:“物證便在你手中,為何不自己看?”

說完,便轉身走向了另一邊桌子上的那五個“包裹”,並逐一拆開。

徐安凝重之色,內心震驚於殺害臺府滿門的兇手,竟是這位權傾朝野,位極人臣的右武相吳應雄。

吳應雄既是首輔大臣,又掌管六城兵馬,已然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是因何讓他不惜賭上半生榮譽,也要殺光御史臺滿門?

想著,徐安低頭拆開了手中卷宗,細細檢視了起來。

這份卷宗很長,顯然是孫鶴留在密盒中資料的手抄版。

裡邊詳細記錄了他接到匿名舉報,直指右相吳應雄舞弊弄權,並暗中追查長達九個月之久的始末。

其中,孫鶴開頭便以毋容置疑的口吻堅稱:吳應雄舞弊亂權,乃確有其事!

且列舉了吳應雄八大罪名,當中涉及結黨營私、擁兵自重、私造印璽、謀財害命等等。

並在密盒內留下了許多物證,包括吳應雄與其同黨往來的書信,貪腐的賬冊,已被查官員的秘密供詞,以及贓銀的幾處藏匿地點。

而孫鶴在留書中,最後一次落筆,是在案發前的半個月。

他在書中寫到:

餘,御史大夫孫鶴,自感命不久矣。

兩月來,臺府與吾家周邊突然出現了許多陌生的面孔,他們或是偽裝成小生小販,伺機刺探吾之底細,或是斥巨資購置房產,隱匿於吾府與司衙附近靜待時機,恐對我不利。

其心昭然,唯,欲除我而後快。

究其因,不外乎是吾已掌握奸相吳應雄之罪證,偽裝者皆受此人密令而來。

吾若身亡,亦或臺府慘遭大難,必是奸相掩蓋其罪所為,不出其二。

奸相之罪毋容置疑,吾本想直諫陛下,懲治此賊。

然,遇太子新喪,國失棟樑,無奈暫且擱置。

自感奸相有所預知,必會狗急跳牆,取我性命。

乃留書五份隱於密盒,吾若身亡,可以此為證,斬奸相,慰我亡魂。

此書,孫字。

徐安看完卷宗後,臉上的凝重更甚。

按理說,事到如今,有了孫鶴的親筆留書,及其留下的證據線索,御史案已經可以宣佈告破。

行兇者,便是隱藏於太子杏園內的殺手。

主謀,就是右相吳應雄。

其殺人動機,乃是孫鶴掌握了他的犯罪證據,他為自保而殺人。

而之所以連同整個臺府的人都殺光,並清除吏員的所有家屬,便是想斬草除根,以絕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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