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年輕氣盛 (第2/2頁)
弟,我的老婆孩子都在寧州鄉下老家,剛剛已經打電話跟她說了!”
張恪恍然大悟:
“原來陳哥你是寧州人。”
陳宏輝感慨了一句:
“是啊,在孟克鄉派出所待了差不多二十年,我還以為這輩子不會挪窩了……”
奧迪a6L啟動,平穩的駛上了公路。
張恪好奇的道:
“陳哥,你在孟克鄉待了二十年?”
陳宏輝臉上帶笑,眼神中的意思卻是複雜難明:
“二十年九個月零十七天,再有三個半月,就整整二十一年。”
張恪沉默了。
聽得出來,這位陳哥是個有故事的人。
他不喜歡打聽別人的隱私。
陳宏輝察言觀色,立馬明白了對方心中所想。
既然張恪幫了自己,那也沒什麼好隱瞞的。
正好也借這個機會,試探一下對方是不是高琳的朋友。
心念轉動間,陳宏輝故作輕鬆的道:
“倒也沒什麼,是我當年太年輕,沒能領會領導的意圖,在基層多工作幾年,也是應該的。”
張恪懂了他的意思。
對方選擇實話實說,是想表示自己的坦誠。
“陳哥,方便說嗎?”
陳宏輝淡淡一笑:
“沒什麼不方便的,我這個年紀,早就看開了……”
他說的是實話。
如果當年的事,可以重新選擇,陳宏輝絕對不會做這個出頭鳥。
十幾年了,這件事一直堵在他心中,幾乎成了心魔。
如今能一吐為快,陳宏輝幾乎沒有任何保留。
二十年前,他從警校畢業,分配到沐陽縣孟克鄉派出所,做了一名普通的警員。
那個時候的他,少年意氣,覺得自己終於可以做一名伸張正義,懲惡揚善的好警察。
事實卻給了他重重一棒。
參加工作兩年多之後,轄區內發生了一件特大刑事案件。
一名新婚不到三個月的女子,在回孃家的路上被人殺害。
兇手很狡猾,並沒有留下太多的蛛絲馬跡。
以當年的水平,這種案子很難破。
只是上頭有規定:命案必破。
當時壓力給到了沐陽警局刑偵大隊身上。
誰也沒想到,經過半個月的調查,沐陽刑偵大隊時任大隊長高琳,突然調集人馬,將當時的報案人方有財,給抓了起來。
高琳的理由是:種種跡象表明,方有財是在賊喊捉賊。
案子就是他做的。
方有財當然不會承認。
一週之後,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嫌疑人方有財在拘押中突然死亡。
更值得人深思的是:嫌疑人死亡之後,縣局並沒有第一時間通知家屬,而是違規將屍體火化了。
嫌疑人家屬什麼也不懂,領了骨灰就回去了。
初出茅廬的陳宏輝,卻察覺到了其中的不對勁。
年輕氣盛的他,選擇了向上反應縣局刑警隊的違規操作。
誰也沒想到,這件事卻給他帶來了滅頂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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