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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國君妻兒:這是要替春秋每位魯侯認真交待的事,大事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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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交給媒人帶給女方,也稱為通書,相當於現代意義上的訂婚。必須要說明的是,納吉時,男方也得送禮。

第四禮是納徵。男方正式給出彩禮,一般給些絹帛之類即可。當時規定,士大夫級別的僅僅只用不過五兩彩絲加上一對鹿皮。

魯莊公這樣諸侯級別的,則是五兩彩絲加上一對玉璧即可,這到後來演化為“彩禮”。納徵以後,婚姻進入正式準備階段。

第五禮是請期。男方擇定結婚佳期,用紅箋書寫男女生辰,這叫請期禮書,由媒妁帶給女方,商量迎娶的日期。

經女方復書同意後,男方再正式以禮書、禮燭、禮炮等送女家,女方即以禮餅分贈親朋好友,告訴大家女兒結婚的日期。

這相當於現在的定日子,而且透露出充分尊重女方的意思,即最終結婚的日期要看女方而定。

第六禮是迎親。成婚日,由新郎親自到女家迎接新娘,或者男方派遣迎親隊伍迎娶,新郎在家等候。

由於男子地位的不同,所以迎親是有著嚴格規定的。如周天子,他只要在家裡等著就行,連房門都不需要出去,新娘子便會由人送到他那裡。

那魯莊公這樣的諸侯呢?當然也有規定,迎親時,只要在魯國與齊國的邊境線上等著齊國公主就行。

齊國公主,當然並不是齊桓公的女兒,而是指齊國公族女子。由於齊姓姜,魯姓姬,對魯國這樣的周禮典範諸侯,必須遵從異姓方可婚配的規定。

這次準備嫁給魯莊公的齊國公族女子史稱哀姜、叔姜,兩姐妹,齊國前國君齊襄公之女。根據母親文姜生前的介紹,兩姐妹美豔如花,且地位高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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