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歷史 |

第230章 賊藏盜奸:為什麼季孫行父居然敢違反魯宣公之命,趕走了公子僕 (第1/2頁)

加入書籤

季孫行父剛剛從齊國出差回來,差使很順利,他本來心情很好。但突然聽說國君要賞賜從莒國叛逃來、而且是揹負殺父弒君大罪的莒國公子哥土地,還任命了大夫高位,頓時就火大了。

國君哇國君,你糊塗透頂了,知道不?但季孫行父沒有直接去面見魯宣公,而是直接將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叫來,直接下了命令:“去,將那個莒國佬驅逐出境,永遠不得踏入魯國境內半步!”

包括司寇衙門在內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哪敢不聽?就這樣,莒國的公子僕無奈逃離了魯國,再次踏上流亡之路。

魯宣公聽說季孫行父居然下令趕走了公子僕,非常生氣,當著宮中的宦官僕役就摔了杯子:“反了反了,難道寡人的命令,他季氏就不需要執行嗎?”

有人將國君暴怒的訊息告知了季孫行父,季孫行父淡淡一笑,命人將史官叫來。當時的史官叫太史克,見了季孫行父,季孫行父向他面授了一番機宜,太史克就去求見魯宣公。

太史克對魯宣公道:“主公,季上卿知道主公心中不快,不敢來見主公,但他幫助主公驅逐公子僕,確實是為主公考慮,為魯國考慮啊。”

魯宣公鼻孔裡哼了一聲,不悅道:“公然違抗寡人之命,害寡人落得一個無信無義之名,這居然是替寡人考慮、替魯國考慮?”

太史克早就得了季孫行父的指點,魯宣公雖不悅,但他絲毫不慌,微微笑道:“主公且聽臣一言。想當年,季上卿以我國先賢、夫子臧孫許為侍奉國君的典範,所言所行皆努力遵從臧孫許所持的規矩,不敢有失。

臧孫許曾言,但凡見到尊重服從自己國君的人,就應該象孝子侍奉自己的父親一樣去禮待他。反之,如果見到對自己國君不敬不禮的人,就應該象鷹隼追逐鳥雀那樣,驅逐之甚至誅殺之。

莒國公子僕是什麼人?完全就是一個對父親不孝、對國君不敬、對國家不忠之徒,所以,季上卿就按臧孫許當日侍奉國君之法,將他驅逐了。”

魯宣公聽後默然不語,太史克繼續道:“主公,國君對待臣子,應當則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啊。”

見魯宣公咀嚼著這句話,一時反應不過來的樣子,太史克解釋道:“主公,這是想當年我們魯國先祖周公旦說過的話,就是告誡我們後人,一定要透過他的禮數看其德行,透過他的德行來妥善處事,透過他處理事務的結果好壞來評估他的功勞,根據他的功勞情況來確定封賞。也就是說,有功才會有賞。

但是,這個公子僕又有何功呢?非但沒有功,還有罪。先祖周公曾言,看一個人,毀則為賊,掩賊為藏。竊賄為盜,盜器為奸。如果主藏之名,賴奸之用,為大凶德,有常無赦,在九刑不忘矣。”

這位太史看著魯宣公懵懵懂懂的樣子,就抖起了書包,當然,作為魯國這樣文化大國的太史官,他的學問本來便是很高深的,再加上得到了當時被認為知識淵博的季孫行父的面授機宜,此時抖出來的書包也是份量不輕的。

太史克捋了捋鬍子,對魯宣公道:“主公,先祖周公的意思,就是一個人如果譭棄了禮數,這就是賊;一個人如果隱匿賊人,這就是藏;一個人如果竊取財物,這就是盜;一個人如果得到盜取的器物,這就是奸。如果一個人以掩賊為名,將盜來的器物用來祭祀,這是兇。對於兇,則按規定必須加以懲處,而且不得赦免,哪怕是動用九刑也絲毫不過分啊。”

魯宣公聽後不禁心念一動,這種高深的理論他也許沒聽過,但對於九刑,他是知道的。所謂九刑,就是指墨、劓、刖、宮、大辟、流放、贖、鞭、撲等九種刑罰。墨,即刺字於臉;劓,即割掉鼻子;刖,即砍掉雙腳;宮,即割掉男人那玩意兒;大辟,即死刑;流,即流放;贖,即罰款;鞭,即鞭笞;撲,即打板子。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