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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驚慌的方有容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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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終於明白了,她是想著替堂哥翻案,去刻意結交陳宏輝。

大概是老陳突然出了事,徹底打亂了方有容的計劃,才讓她情急之下有病亂投醫,找上了張恪。

只是有一件事挺奇怪。

按理說,兩個人是冤家對頭,方有容沒可能信任他。

可事情就是這麼詭異,女律師不但找上了他,還把至關重要的卷宗,拿給張恪看。

張恪突然覺得,自己身上除了紀凡開玩笑說的死神體質之外,或許還有那麼一點點主角光環。

要不然怎麼可能這邊剛想查高琳,方有容就巴巴的帶著資料送上門來。

女律師帶來的卷宗,張恪一眼就看出了好幾處不符合常理之處。

“有容,根據這份卷宗記載,當年的搶劫殺人放火案,報案人正是方有財,怎麼他後來竟然成了犯罪嫌疑人?”

聽到他說起案情,方有容也鬆了一口氣。

自己總算沒看錯人,這傢伙毛病是不少,卻也和高中時一樣,心中有正義存在。

“你說的這個問題,我也問過陳宏輝。

據他說,當時負責案件偵辦的沐陽警局高琳隊長,說這是方有財在賊喊捉賊。

證據就是在現場周圍,提取到了方有財的腳印……”

張恪被氣樂了。

這得多奇葩的推理能力,才能將報案人推定成嫌疑人。

案發現場周圍發現了方有財的腳印,其實沒什麼奇怪的。

既然是他報的案,那就一定到過現場。

發現他的腳印,豈不是再正常不過。

緊接著,張恪又在卷宗上發現了第二個疑點。

“整個結案報告中,沒有任何一個字的方有財有罪供述。

甚至連口供都沒有!”

這個方有容也能給出解釋:

“陳大哥說,當時突審的地點是在孟克鄉派出所,負責的人卻是沐陽警局刑偵大隊。

他根本不被允許靠近。

另外,方有財是在接受審訊的兩個小時之後,突然被發現死亡的。

當時現場也是沐陽警局的人負責勘驗,結論是畏罪自殺。”

張恪一張臉黑如鍋底。

如果陳宏輝提供的資料是真實的,那當年的沐陽警局,涉及到嚴重違紀違法,幾乎是板上釘釘的。

更何況,根據卷宗上的記載。

嫌疑人方有財確定死亡之後,第一時間被送去了火化。

等到方家人接到通知,拿回去的只有一盒骨灰。

不說別的,單是這一條,當時負責的隊長高琳,就是個丟官罷職的下場。

奇葩的是。

高琳事後不但屁事沒有,還因為超高的破案率,被調到了市局。

而那位最初的報案人方有財,卻被戴上了犯罪嫌疑人,畏罪自殺的帽子。

一戴就是二十年。

這麼漏洞百出的卷宗,居然堂而皇之的擺在沐陽警局檔案室裡,不得不說某些人真的是手眼通天,壓根兒沒把法律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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