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魯喪明君:可惜了一位好國君 (第2/2頁)
國伐宋,勝利後得到了宋國三邑,為魯國獲取了大把的利益。
對周邊的小國,如滕國、薛國、莒國、紀國等國,魯國一直保持著良好的關係,他在攝政的第二年就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了紀國國君。
總體上,魯隱公為魯國的發展創造了一個良好的國際環境。他透過積極解決周天子糧食危機,使魯國重新煥發了一個大國形象。
可以說,魯隱公攝政11年,做了大量有益魯國的事。但在魯隱公心中,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自己的親兄弟魯允。因為,魯國是魯允的魯國,自己只是在魯允成人之前,幫助他打理一下而已。
為了魯允,他甚至以極其低調的形式,以庶母之禮辦理著自己生母的喪事,因為他認為自己只是一個攝政國君,而不是真正的國君。他還不惜被當時最講禮儀的魯國人背後議論,以赴棠地觀魚為名義巡察邊防,鼓勵當地漁業生產發展。
為了魯允,他在魯允生母仲子去世後,甚至首用了六佾之舞,被魯國人認定是違反了禮制。但他不在乎,他必須要處處向魯國人知道,魯允才是魯國國君,所以,關於魯允的一切,他都要高規格去辦。
一切都是為了魯允,但正是魯允,下達了暗殺這位忠厚仁德且為魯國作出巨大貢獻的兄長的命令!魯允是可悲的,他完全被矇在鼓裡,一切,都是那個公子翬為了謀求一個太宰之位而興起的風作起的浪。
令人唏噓的是,魯隱公被弒殺後,親政的魯允即魯桓公在公子翬的主張下,給了魯隱公一個隱的諡號。以隱為諡,隱拂不成曰隱,不顯屍國曰隱,見美堅長曰隱。魯國人給魯隱公的正是以不顯屍國來給予蓋棺定論。
如此有成就的一位國君,居然被定為不顯屍國,這個屍,就是素餐尸位的屍,意味著碌碌無為,執政平庸!
魯允啊魯允,不,現在我們得稱呼你為魯桓公了,你真糊塗啊。你指使害死的,是一位真正愛你的好兄長,一位有大功於魯國的仁德之人!
公元前711年正月,魯允親政,史稱魯桓公。魯國,就交給你這位剛年滿20歲的小夥子了,好好表現吧,別辜負了你的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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