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歷史 |

第102章 變法死兒子?神宗:死兒子朕也不怕! (第3/6頁)

加入書籤

立法度,提倡變法。」

「還不等朝臣們反對,神宗直接就表示贊成,都不跟朝臣們商量的,就直接透過了。」

「而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分別有:青苗法丶?募役法丶?方田均稅法丶?農田水利法丶?市易法丶?均輸法。」

「所謂的青苗法,就是在每年的二月份五月份,青黃不接的時候,由朝廷給農民貸款,貸糧,以每半年取二三分利息,分別在夏天與秋天的時候歸還!這主要是能夠讓農民有糧吃,不至於每糧吃的時候餓死,同時,有了這貸款貸糧,也能防止別的什麼地主士紳進行高利貸剝削!同時,也能給朝廷帶來一部分的收益。」

「?募役法,又稱免役法,這其實就與明朝時期的一條鞭法很相似,是可以花錢不服徭役的,當然,一條鞭法是不服徭役,花錢顧別人代勞,而這個?募役法,是服差役,按照貧富等級,只需要繳納一定數量的錢,就可以免除差役!這樣一來,自然就大大增加了財政收入。」

「而?方田均稅法,就是需要查清楚田畝土地,並且核實土地所有者,並按土質好壞,將土地劃分成五等,而收取的田賦,也依照這五等來收,上等良田,自然要收多點,荒田等,就收少點!這樣,自然也增加了政府收入,甚至,部分農民也因此免除賦稅,得到實惠?。」

「?農田水利法?:是鼓勵墾荒和興修水利,費用由當地住戶按貧富等級出資或向州縣政府貸款,目的自然是為了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

「?市易法?:在開封設定市易務,出錢收購滯銷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限制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控制,穩定了物價和商品交流?,說白了,不管是老百姓,還是商人等,都不擔心東西賣不出去砸手裡了,有更大的接盤俠接盤,商人乃至做點農副產品生意的老百姓自然就沒了後顧之憂。」

「?均輸法?:設立發運使,按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統一收購和運輸,降低了國家支出,減輕了納稅戶的負擔?。」

「以上這些,還只是民生丶財政方面的。」

「同樣,針對軍事方面,王安石變法之中自然也有相關的調理。」

「分別是:保甲法丶裁兵法丶將兵法丶保馬法丶軍器監法。」

「保甲法:對農民進行編制管理和軍事訓練,逐漸恢復『兵農合一』的徵兵制。」

「裁兵法:規定,年滿五十,必須退役,特別是針對廂軍與禁軍,還會不定期測試,要是禁軍不合格,那就降為廂軍,廂軍不合格,那就改為民籍!整體篩選下來,禁軍還是那個精銳,這樣,有利於提高軍隊的戰鬥力和效率?。」

>br />

「?將兵法?:廢除了北宋初年定下的更戍法,將各路諸軍分為若干個單位,每個單位設定將與副將一人,由這二人,專門負責訓練軍隊,這其實就是把士兵與將領繫結,不至於出現兵不識將的尷尬情況,這樣,也能聞聽的提高軍隊的戰鬥力?。」

「?保馬法?:由農民負責飼養軍馬,既減輕了政府的財政負擔,又增強了軍事力量?。」

「?軍器監法?:加強武器製造和管理,提高軍隊的裝備水平?。」

「以上,就是王安石變法的大概內容。」

「當然,這些,並不是一股腦全部貼出來。」

「在吸取了之前的變法失敗後,這些政策,會分批次的,不間斷的,逐漸發放全國。」

「熙寧二年四月,遣人察諸路農田丶水利丶賦役。」

「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

「九月,立青苗法。」

「十一月,頒農田水利條約。」

「而之後,熙寧三年,頒佈了頒佈募役法丶保甲法。」

「熙寧四年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