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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節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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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這一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平衡方方面面的矛盾,要緩和方方面面的緊張關係……要扶持哪一階層的勢力,要怎麼扶持,扶持他們要怎麼確保他們對江東左軍產生向心力,要壓制哪一階層的勢力,要怎麼壓制,壓制他們要怎麼確保他們不會出現劇烈的反彈甚至破壞地方有序的耕織生產?

在離開即墨返回崇州之時,這些問題就在林縛的腦海裡打轉,與曹子昂、林夢得、秦承祖、傅青河、孫敬軒、孫敬堂都有過深入的討論。

林縛手裡最緊缺的不是銀子,而是可用、可以信任、可以依賴的人手。

要說鄉豪勢族手裡掌握的人才最多,也最成體系,一般說來,在地方上只要取得鄉豪勢族的支援,就能透過他們控制的人力、物力以及財力迅速的控制地方。就像林家,只要取得林族的支援,控制石樑縣一點問題都沒有,在東陽府取得兩三家像林家這樣的大勢族支援,控制整個東陽府都沒有什麼大問題。但是,這樣的大勢族通常都有自己的向心力,有自己的核心利益訴求,可同甘、難共苦;這些勢力要用,但一定要限制著用。

相對來說,崇州童子案受害者家人是可以信任並借用的,不過林縛還是有重點的進行選擇。

首先是要選擇年富力強且有真才實幹的人手,再一個就儘可能的從社會中下層選拔人手,這有利於緩和中下層貧佃民與一層鄉豪勢族、大田主、大商戶之間的矛盾,而不是去激化矛盾。

撿賢能補官吏的名單表面上看是李書堂、李書義、胡致庸、胡致誠四人共同擬定向吳梅久推薦的,推薦的都是熟悉地方民情事務的賢能人士,不一定都有功名在身,但都是讀書人的身份,分佈各鄉各里,在鄉里有一定的聲望,有利於縣裡迅速恢復秩序。

本身對崇州地方就不熟悉的吳梅久,提不出半點反駁意見,只能全盤接受,他也完全想象不到因為崇州童子案使林縛等人對崇州地方的熟悉完全超乎他的想象。

吳梅久沒有跟林縛爭的心思,再一個他對崇州地方不熟悉,具體的事務,他只能委託胡致誠、李書義兩人負責,補選官吏及任事,也都由胡致誠、李書義一手把持。

縣裡主要事權分屬六房:前三房為掌官吏任免、考績、升遷之吏房;掌軍政鄉兵、縣刀弓手之兵房;掌刑法、獄訟之刑房,此三房由胡致誠負責,胡致誠暗中向曹子昂負責。後三房為掌田賦、戶政、倉儲之戶房;掌禮制、縣學之禮房;以及營造、屯田、水利之工房,此三房由李書義負責,李書義暗中向林夢得負責。

這次補選賢任事,也是胡致誠、李書義兩人挑選掌握六房事務的助手,林縛的意見是每項職事儘可能補足一正三副的人手,除了減輕縣裡民眾傜役負擔外,更重要的是進行人才儲備。

當世民眾的識字率很低,但是江東地處富裕,耕讀人家還是很多。崇州縣,入籍丁口就有二十萬,實際的丁口可能接近三十萬,識字者差不多有萬人,雖說相當大的一部分都是鄉豪勢族子弟,也有相當一部分為平民階層,從中選拔、培養三五百有才能的基層人手來,不是什麼難事,關鍵這時候要有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名目。

夜裡,林縛帶著曹子昂、林夢得一起到北山門禪院參加為補賢任事所組織的簡單宴請,與新補選的官吏以及鄉里的里長、甲長代表見面。

在宴席上,林縛與吳梅久確定了一個原則,就是六房書辦不但分管縣裡的事務,還有分割槽域監管各鄉里的職權。

以往鄉里事務都由里長、甲長掌握,完全按照約定俗成的鄉風民俗行事,這些里長、甲長實際上又是鄉豪勢族的代表。林縛此舉表面上是對通匪案進行徹查的需要,有這個藉口,別人也不便阻撓,實際上則是加強了縣裡對地方事務的集權,最根本的目標就是限制鄉豪勢族控制鄉里的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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