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車廂裡 (第1/2頁)
1933年11月15日下午5時36分,程延準時站在345次列車的第13節車廂前檢視上車的旅客,正如站在一號車廂前的藤野乘警長一樣。
也果如他與交通員李玉貴所約定那樣,李玉貴在火車檢票號就與一大堆人一起擠到了這個車廂口來。
這張票是李玉貴早在三天前就買好的,作為潛伏著的鐵路警察,按組織的保密規定,程延除非緊急情況,否則絕對不能與要護送過路的同志聯絡的。
甚至他根本不知道哪一個是他所要護送的人,每一次護送都會有一個主要交通員跟他對接。
李玉貴就是這次護送任務員中,他的上線專門安排的交通員。
從大連北站一直到新京,這長達千里費時近三十個小時的程中,只有李玉貴知道他是我黨的同志,同時也只有李玉貴知道究竟有誰是他們這一次所護送的人員。
而程延要做的就是在必要的時候為自己人解決麻煩排除危險。
這種安排既是為了保證被護送同志的安全,同時也是為了保護他這個費盡心力才潛伏到滿鐵鐵路警備隊的戰友的安全。
畢竟誰也不知道被護送人員是否會有敵方潛入人員或者將來是否會有叛徒,交通員身份都是普通老百姓,隨時可以撤離,而乘警一旦暴露損失就實在太大了。
這是長期血的教訓經驗的總結!
當然程延也知道,這一次護送任務的交通員絕對不止李玉貴一個。
至少他在第一次車廂巡邏中就在七號車廂看到了另一個交通員李玉貴的侄子李東山。
至於其他人都不是他所認識的,雖然有幾張熟悉的面孔,但究竟是自己人還只碰巧,程延按照組織規定既不能問,也不能主動跟這些人打招呼。
甚至這次因為護送人數較多,是不是有專門的武裝人員,都是程延所不知道的,畢竟他只是這條交通線上的一個環節。
而有這兩個經驗豐富的李氏叔侄作為此次行動的交通員,程延相信他們能夠應對絕大多數突發情況。
在滿鐵鐵路上,按關東軍憲兵司令部與鐵路警備隊的規定,短途車應該至少有兩名乘警,而做為長途車則至少要用四名乘警。
345次列車是從大連北站直到新京站的重點列車,所以乘警平時就有六個,其中乘警長由日本人藤野一郎警尉擔任。
作為一等警長,程延擔任著藤野一郎名義上的助手。
之所以說是名義上的助手,是因為在火車上還有至少四名便衣,便衣隊長張富貴才是真正的二號人物。
但無論是張富貴也好,還是藤野一郎也好,程延經過這半年都已經處得比較熟了。
很多時候,程延會以帶旅客或者走私物品為由與便衣隊互相大開方便之門,特別是便衣隊是沒有固定工資,每次更會在運輸緊張的時候倒一些火車票,甚至直接帶人帶貨,這個張富貴就必須跟他這個滿警身份的制服警察搞好關係。
所以最需要提防的便衣隊,程延反而是並不擔心。
他擔心的是中途站點多達上百個,有時候不知道哪一個站點會上來憲兵檢查,這才是真正的麻煩。
不過他跟整個交通線的人早有一套完整的應對方案,比如這一次護送人員中除了他認識的兩個交通員外,還會有一些打扮成商人甚至小偷流氓的人,一旦見勢不好,他們會在火車上製造一些麻煩,然後程延就會立刻想法將憲兵、警察、便衣的注意力給分散到那裡。
而我方人員則會按照交通員的引領變換身份或者轉移到其他車廂,或者直接在中途小站下車,最緊急情況下跳車也有可能。
當然最極端情況下,程延這個潛伏的警察也就顧不了那麼多了,有時候甚至直接開槍,保護過路的同志,這件事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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