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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搞錢,搞錢,還是搞錢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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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想要在八月份之前,獲得大量的錢,一般來說,作為皇帝的李言有以下幾種方法。

一,臨時增加稅收,以一些名目,向百姓徵收雜稅,以增加國庫收入。

但是這種方法並不可取。

首先是時間問題,現在已經六月底了,等加稅政策弄好,起碼已經七月份了。

再將政策落實下去,差不多要八月了,等加稅的錢稅收上來,九月都算是快的了。

而且,九月份,已經進入秋收,但是,在秋收完成之前,百姓手裡擁有的錢恰恰是最少的。

因為,大多數百姓的收入,便是自己地裡的糧食。

在糧食快要收穫之前,恰恰是百姓最窮的時候。

如果說在春耕以後,百姓或許還可以提供打零工,獲得一些錢財,但是,在臨近秋收之前,百姓不會外出打零工,反而會返回家中等待秋收。

所以,在秋收之前,百姓可以說是錢最少的,在這個階段加稅,對於百姓來說,那就是一個巨大的負擔。

而且,臨時加稅往往伴隨著嚴重的貪汙情況。

由於是臨時增加的稅收,政策方面必然不會十分完善。

而一項制度有漏洞,便會有人鑽漏洞。

這種臨時加稅的事情,對於官員來說,是最好撈錢的時機。

到時候,朝廷這邊下令加徵的稅收是一,到了地方,加稅的稅便可能變成三,甚至更高,多出來的這些稅,自然不會落到朝廷的國庫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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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錢,官員掙了,罵名,朝廷李言擔了。

所以,逼不得已的情況下,李言不會加稅。

除了加稅,還有一個辦法,那便是提高朝廷專賣商品的價格。

比如說,食鹽的售價。

目前秦國食鹽的售價,根據所處地區的不同,基本保持在十五到三十錢一斗。

距離產鹽地越遠的地方,運輸條件越差的地方,食鹽價格越高。

反之則食鹽價格越低。

這個價格算不上特別貴,當然也不算特別便宜。

李言可以把食鹽售價提高五文。

這樣的話,便可以獲得大量的額外錢財來源。

畢竟,食鹽作為剛需,可以說不用擔心賣不出去。

但是,價格增加五文,對於百姓來說,同樣是一個負擔。

而且,食鹽售價增加,將不可避免的出現私鹽氾濫的情況。

秦國官方的食鹽價格,算是比較低了,利潤空間有,但是還不足以讓私鹽氾濫成災。

畢竟,秦國對於販賣私鹽的處罰是極其嚴格的。

你賣私鹽不就相當於和國家搶錢嗎?

但是,李言如果就食鹽售價提高五文,那麼,利潤就不一樣了。

以十五錢一斗來計算,一斗食鹽的成本大約在十文到十二文左右。

有的賺,但是算不上暴利。

可一旦提高五文,那麼,利潤便最起碼增加了一倍以上。

最少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增加,足夠讓人動心了。

:()系統,我和你有仇嗎?這樣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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