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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節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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塊獸皮,就要放到一邊。

與此同時,奴奴的小爪子用力按他的肩膀。

方運立刻拿過獸皮仔細觀察,這獸皮呈純粹的黑色,極為厚實,足有一寸厚,與其說是皮不如說是墊子。

獸皮的皮毛很短,不到半寸高,不扎手,摸起來很舒服。這毛皮明明很古老,卻又顯得很新,上面有三滴乾枯的血跡,本應該發黑,卻紅得鮮豔,讓人有時代錯亂的怪異感,很像是仿造的。

方運雖然鑑藏經驗不多,但速讀過許多雜書,對妖蠻兩族的獸類非常瞭解,已知的妖獸不可能有這種皮毛。

這獸皮只有巴掌大小,成為唯一的缺陷,獸皮必須要大一些才有用,巴掌大的獸皮只能當抹布,很難以利用,又難以確認來歷,收藏價值大打折扣。

方運不想有任何意外發生,之前又做足了準備,拿起這皮就問:“店家,這獸皮多少錢?”

那店家沒有絲毫懷疑,伸出手,五指分開。

“哦?五兩?”

那店家立刻道:“公子說笑了,是五百兩。”

“好,這東西是我的了!玉環姐,給他錢!”方運立刻抓住獸皮。

那店家一看就意識到方運淘到好東西,實際價值一定遠超五百兩,臉上浮現肉痛之色,猶豫片刻,道:“五百兩就五百!日後公子若是發達了,別忘了多來我們的小店。這是我們店鋪的名刺。”說著遞過一張磨得很薄的竹片。

方運暗暗鬆了口氣,這種時候要是再討價還價就太蠢了,一口氣答應並付錢,按照律法來說這東西就已經屬於自己,萬一討價還價過程出了意外,對方提價或待價而沽,那反而會壞事。

“既然店家有我喜歡的寶貝,我自然要常去。”方運學著店家稱其為寶貝,笑著接過名刺竹片,仔細一看,名刺其實就是名片,從漢代時候就開始盛行,所謂的“拜謁”“拜帖”其實和名刺差不多。不過讀書人大都親筆寫拜帖表示鄭重,而商家則喜歡批次製造不容易壞的竹片名刺。

方運迅速把那獸皮放入衣袋,避免讓任何人看到。

與此同時,門口突然進來三人,其中一人正好看到方運把獸皮收走,思索片刻,臉上的惋惜之色一閃即逝,快步走過來,微笑道:“這位秀才,方才那皮毛可願轉手?”

方運仔細打量這人,一個很普通的中年人,面帶微笑,目光清澈,下巴上留著小鬍子,服飾顯得異常老氣。他的左手背在身後,隨後落下放在身側,手中空無一物。

方運仔細回憶,隱約記得這人的手中露出一角小木片,那小木片明明很普通,但卻感覺一股奇異的力量印入腦海,而且奇書天地微微一動,浮現了一角木片虛影然後消失不見。

在那人走過來的時候,奴奴全身雪白的狐毛炸開,四隻小爪子用力抓著方運的衣服,充滿警惕看著那人的左袖。

方運一邊撫摸奴奴,一邊微笑看著那人,並不答話。

那人詫異地看了一眼奴奴,又見方運這般表情,輕嘆一聲,道:“那東西你恐怕並不認識,甚至不知用途,不如轉手給我怎麼樣?你需要什麼,我儘可能滿足。”

方運輕輕搖頭。

那人湊過來低聲道:“一件進士文寶,不能再多了。”

方運也低聲道:“你明顯是專門來尋找並未見過的皮毛,除了那幾個著名的半聖世家之人,無人可以做到。你若想要,可以,但必須要拿等值的文寶換。”

那人沉默片刻,道:“我並不知曉這東西的真實價值,只是推測很高,但是否能發揮用處,還不能斷定。一件大學士文寶,是我的極限。”

方運心中暗喜,沒想到這皮毛價值這麼高,哪怕兩根蛟龍角加一起也比不過一件大學士文寶,但聽這人的意思,這皮毛要是發揮作用,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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