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6節 (第1/6頁)
方運道:“回到之前我的提問,誰能制定法律,法律為誰制定?先聖商鞅商聖的《商君書》之中,有一句話,回答了第一個問題:權制獨斷於君則威,這句話是說,天子國君自己掌握大權,掌握法律,則國君才能讓國民敬畏,才能掌控這個國家。所以,在古老的法家學說中,法律當由國君制定。”
“但是,在這一句話之前,還有一句話,那便是‘不以私害法則治’,這句話也很簡單,不能因為個人的私利或私慾而影響到一國之法,也就是說,如果公正公平,國家便會安定。那麼,對比韓聖的話,我們會發現,在現如今的眾聖眼裡,先聖的聖道都並不完全正確,那麼,人族歷代國君,有多少達到先聖先賢的治國水平?十分之一?還是百分之一?”
“我們不談那些少數精明強幹的國君,只談普通的國君,他們是怎麼得到權位的?國君只是幸運地繼承權位,而我們讀書人官員,是一步一步向上,對基層到上層瞭如指掌,所以哪怕是歷代權相獨斷乾綱,也會做出許多正確的事。甚至於我們回顧歷史,人族國家的變法革新,由官員發起的數量遠遠多於由國君發起的,而且越是接近現代,越是如此。”
“不算開國前期的君王,大多數國君生活在什麼環境中?他們從小生活在衣食無憂的皇宮大內,很少外出,即便有美其名曰微服私訪,實際也只是遊玩,只有民間戲曲中,才存在為了國家而微服私訪的國君。”
“讓一個可能連優秀讀書人都不如的國君來決定法律,這是藐視天下讀書人,還是在否定歷代先賢的智慧?這種國君,一旦權制獨斷,必然以私害法,而且必然會導致全國以私害法!所以,為了輔佐國君,為了國家安定,為了百姓安康,法律不應由國君制定,當由代表人族最先進的集體掌握!讀書人!”
方運沒有繼續說話,而是靜靜望著眾人。
會場中,立刻湧現雜亂的聲音。
有的嘆息,有的冷哼,有的低聲議論。
方運的這話,太大膽了,完全超出了現在人族所能接受的程度。
方系眾人所在的貴賓席,韓守律扶著額頭,低聲抱怨道:“我早就知道方運會在此次文會上說一些驚人之言,沒想到,一開頭就扔大規模戰詩,轟得我找不到北。”
李繁銘幸災樂禍道:“沒辦法啊,誰叫法家越來越重要,方運既然要革新,肯定先拿法家開刀。不過,你偷著樂吧,我有種不好……不對,是很好的預感,雜家會比法家更倒黴。”
第2540章 良法與惡法
“其實,其餘各家在羨慕法家。”顏域空說。
眾人紛紛點頭。
待眾人議論了一陣,方運繼續道:“我想說,這個道理人人都懂,但是,都想等別人說出來,以致於一等再等,無休無止。今天,我就把這個道理說出來。從此以後,你們再說這個道理,便不用擔心遭到群起而攻之,讓他們朝我方運來。”
許多人露出善意的笑容。
方運道:“我們可以簡單想一想,我們都是人,人必然有私心,不同的人必然有不同的人生觀念,不同的人看待這個世界的觀念也不同,不同的人判斷一切的觀念同樣不同,即便是眾聖,也有其心之所向。所以,這個世界,其實並不存在絕對公正公平的法律,這一點,哪怕法家人也不會反對吧?”
數百萬人齊齊點頭,這是常識。
方運道:“所以,在制定法律這件事上,或者說在任何政務上,都存在至公和至私兩個極端的點,但是,至公聽著好,卻未必完美。因為很多大公無私的情況,會損害個人,比如之前說的,原始社會的食物分配,為了族群發展,應該給青壯年更多的糧食,給老幼較少的糧食。對於整個族群來說,這是好的,但是,對於那些弱勢的老幼之人,卻不能說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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