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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天才在左、瘋子在右(下)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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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賺的不少,而像我這樣,手裡能有一家餐館或者一家酒吧的,那就和做大生意沒什麼區別了。”

“而且在這裡,黑幫的成員們其實更安全,這裡有自己的一套秩序,如果你不想對一個黑幫宣戰,那就最好不要去動他的人,哪怕只是最底層的一個小混混。”

“所以,那些為了養家餬口而加入黑幫的,其實比別的地方更安全,因為這裡黑幫說了算,你成為了黑幫的一份子,說話自然就更好用。”

“我知道,我知道……”來福槍放下煙,說:“我很清楚,幹殺手是要遭報應的,我會下地獄,會有撒旦的審判等著我,但我不在乎,你知道為什麼嗎?”

還沒等布魯斯回答,來福槍就自己說:“我得先填飽肚子,賺更多的錢,過更好的生活。”

“上帝沒讓我出生在和你一樣衣食無憂的家庭裡,我父親賭博輸掉了一切,我母親跟別人跑了,我唯一的財產就是一把不太靈光的老槍,那我想,我就這麼幹了,又能怎樣呢?”

“來了哥譚之後,我才發現,建設這座城市的人肯定是個天才,你不覺得這些黑幫被規劃的太好了嗎?它甚至達到了一種很完美的平衡,讓這座城市能長長久久的運轉下去,而且人們都過得還不錯。”

“我的女婿手底下有個叫什麼來著?……算了,我們都叫他“一隻手”,他的左手在小時候被他吸毒吸到腦子壞掉的父親給砍掉了,不過他從小就跟著他們那一條街道的賭場老闆幹,專門負責扔骰子,去年竟然還買了一輛汽車,下個月就要結婚了。”

“黑幫產業很大,他們很缺人,只要有手有腳能幹活,他們什麼人都收。”

“孩子們不去學校,去黑幫裡也能學一門手藝,有點腦子的,去餐館打工和老闆學做菜,或者去酒吧學調酒,最厲害的要數能在賭場學技術的人了,那都是些天生的機靈鬼。”

“身手靈活的就去當扒手,眼睛好使的就去盯風放哨,最不濟的,也能和其他人學幾手打架的功夫,黑幫這麼多,餐館、酒吧、賭場、修車廠,要麼需要員工,要麼也需要保安,哪裡都能混口飯吃。”

“要我看,最近兩年的經濟更好了,我再攢攢錢,甚至能在南邊富人區的邊緣買一幢獨立的小房子了,哦,你應該住在那裡的中心吧,畢竟他們說你是個大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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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孫沒有你那麼幸運,但也夠了,總比我強的多,起碼他是在一間不會漏風的房子裡出生的,還有他的媽媽精心照顧他,他的爸爸在外面賺錢,我們過得還不錯,對吧?”

或許是頭痛症好了很多的緣故,在這位老人顯得很有精神,不停的碎碎念一些他生活的細節,這時候,布魯斯的思緒卻飄到了很遠。

來福槍的一句話讓他開始思考。

哥譚的犯罪產業規劃非常完美,這幾乎不可能是天然形成的,黑幫是從混亂中產生的,他們不可能人人都自發的去組織這些產業。

那這座城市到底是怎麼變成今天這個古怪的樣子的?

難不成還真有人故意把它設計成了這樣?

那他的目的是什麼?他有這個本事把產業鏈規劃的如此完美,那幹嘛非要把這裡打造成一座犯罪之都?難道乾點別的就不行嗎?

哥譚是簡直就是全美所有城市中一朵最大的奇葩,它以一種離奇古怪的扭曲姿態平穩的執行了這麼長時間,劍走偏鋒的成了東海岸最繁華的幾個城市之一,以一種及其離譜的方法衝到了全美城市gdp前列,人們的生活水平不僅及格了,還能衝擊優秀。

他的創造者一定是個天才,他以無序寫秩序,幾乎是憑空創造了一種新的城市執行模式。

但同樣,他也一定是個瘋子,利用他那瘋狂的創意,親手締造了全世界最大的都罪惡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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