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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的網上音樂商店可以作為我們前期替代性的選擇,但是不應該排斥我們推出自己的線上音樂網站……」
「只是做為替代性的選擇,那我們為什麼要為了斯高柏在北美地區的硬體銷售卻一定要將我們的網上音樂商店推廣到北美地區去?網上音樂商店的前期推廣費用是巨大的,要是斯高柏同意在4%的許可授權費用之外,再補償我們我們網上音樂商店在北美地區的前期推廣費用,你的條件,我們也是可以考慮的,」肖晉成說道,「當然,相關的談判會變得更加繁煩,我們倒是不介意,畢竟我們在北美地區的許可授權廠商也不僅僅是斯高柏一家,之所以最先與斯高柏進行許可授權的談判,也是考慮到長期以來都在愉快合作的緣故……」
在這樣的談判中,斯高柏從來都不會佔優勢的。錦湖準備充裕,又是提出條件的一方,而艾默等人卻要隨時跟錦湖條件變動來計算結果差異,時間又很緊迫。錦湖不會將數位音樂播放器在北美地區的生產、銷售許可獨家授權給斯高柏,而斯高柏在獲得授權後還要組織生產、銷售,時間很緊迫。
艾默都感覺到腦袋在發脹,何止在發脹,簡直就要爆炸掉,他能明白錦湖的野心。
一旦斯高柏答應硬體銷售與錦湖的網上音樂商店捆綁起來,首先斯高柏就不能利用網上音樂商店來限制北美地區其他獲得錦湖授權的競爭者。這種捆綁模式,不僅會有助推廣錦湖在北美地區的線上音樂業務——斯高柏每銷售一件產品都在為錦湖的線上音樂業務做宣傳,最為關鍵的,就算錦湖不焦急自己開發北美地區的市場,但是隻要這個網上音樂商店掌握在錦湖手裡,北美地區的市場卻始終朝錦湖敞開著大門。就算答應他們的條件,許可授權費用也不減免一分。就算錦湖能在產品技術授權、元器件市場獲得巨額利潤,也不會希望看到北美地區的產品市場給斯高柏一家霸佔。
斯高柏剛剛想進入終端產品市場,從銷售渠道與市場經驗上都很薄弱,對錦湖來說,絕不是一個很好的合作者;錦湖最先找斯高柏合作,自然不是因為在過去三年的時間裡雙方都一直合作愉快,而是斯高柏最可能答應他們苛刻的條件。
錦湖是沒有資格向業內的巨頭提出這些苛刻條件的,艾默覺得剛到建鄴就暴露斯高柏想進入產品市場的用心好像有些失誤了。
……
蘇津東、丁槐負責與德儀的談判就輕鬆多了,播放器本身就是採用德儀的嵌入式微處理器技術加上錦湖自身開發的音訊編解碼技術為基本硬體架構。
錦湖的意圖是希望就相關專利技術雙方交叉許可授權,如此一來,錦湖能夠獲得所急需的嵌入式微處理器技術,德儀能夠分享數字音訊播放器的半導體元件市場,何況錦湖的音訊編解碼技術對德儀也並非沒有裨益。至於基本硬體架構所涉及到的專利技術如何去授權第三方使用的問題,參照svcd編解碼技術的處置方式,可以由錦湖與德儀成立合資公司來負責授權其他半導體廠商生產、銷售數字音訊播放器所需要的半導體元件,也由合資公司來負責後續的技術升級,以確保在相關半導體元件領域的領先地位。
談判的焦點就是如何去分配合資公司的權益,德儀要求與錦湖各持半數的股份,雖然德儀在晶片生產能獲得更多的利潤,但是錦湖卻還能從產品技術許可授權與最終的產品生產、銷售中獲利。
張恪並不奢望能從德儀的骨頭上榨出汗來,甚至願意主動讓出一部分利益,沒有德儀,錦湖是不可能獨自獲得更高利益的,只要求合資公司及配套的研發中心設在建鄴,研發中心也主要寄希望德儀能派出得力的研發人員,錦湖倒是可以提供大量的碩士生、博士生新手,這是錦湖一貫的伎倆。
錦湖與德儀的談判過程雙方相當愉快,談判的結果還要等德儀總部確認過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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