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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對東盛地產的控制權有所覬覦。

即便照四十億的額度,進行最大限度的注資,曹沫聯手錢文瀚以及東江證券,再加上陳蓉私人所持的股份,總計也就持有東盛地產424的股份,其他股份則落在丁家、東盛管理層以及尚文東、程翔等中小股東手裡。

即便將尚文東、程翔等中小股東排除在外,丁家聯合東盛管理層持有東盛地產的股權猶超過50。

而倘若想從丁家手裡完全奪走東盛地產的控制權,那就需要徹底引爆東盛的債務危機;在丁家無力償還債務時,迫使東盛地產進行破產重組程式。

然而這時候還先要出資介入破產重組,但在拿到東盛地產的控制權之後,還要再對東盛地產注入新的資金,恢復其流動性及建設。

這就不是三四十億資金能解決的事情了,過程也將複雜繁瑣得多。

倘若想要順便將上市公司東盛集團的控股權以及和熙產業投資基金的控制權都拿到手,那要支付的對價必然會更高,將是國內罕見的、規模高達二百億的破產重組案。

同樣的道理。

陸建成、陸建超兄弟也許僅需要引入十數億的資金,就能徹底解決此時所面對的債務危機,但誰要想將泰華集團以及科奈羅湖沿岸、陸家以新泰華投資、泰華集團名義推進的諸多專案奪到手裡,並進行後續的建設運營,就絕對不是十數億資金所能解決的。

曹沫手裡是還有十多億現金,或許能夠將上市公司泰華集團質押在外的50股份都收購過來,從而奪得泰華集團的控股權,但上市公司泰華集團才持有科奈羅濱海新城、新泰華煉油廠、科奈羅湖港等專案的31的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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