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心服口服 (第2/2頁)
不僅如此,夏安、同安兩安總督鐵保,對於雙陽縣和夏安府所下的‘自縊’定論,同樣也表示沒有異議,也做出了李毓昌是自縊而亡的結論。
事情到了這個程度,按程式來講,這已經是一個鐵案了。
官府立即通知李毓昌的家屬將李毓昌的屍身領回。
李毓昌的叔叔李泰清前去領取李毓昌屍身時,發現了諸多不對勁的地方。
李毓昌的叔叔李泰清本就對侄子莫名而死心存疑惑,因此,他找了個機會在李毓昌的寓所多番檢視,最終發現了兩個至關重要的證據。
第一個證據,是在李毓昌的遺物中的一本書裡,夾了半頁殘紙,上面寫到“雙陽冒賑,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負女皇”。
另一個證據,是找到了李毓昌曾經穿過的衣物,在衣物的袖口處,有斑斑血跡。
這兩樣證據,讓李泰清對侄子的死更加充滿了懷疑。
如果真的是自縊,那麼衣服上的血跡從何而來?並且血跡還是在袖口之上,這分明不合常理。
其次,殘稿上面的寥寥數語,表明了李毓昌在雙陽縣的查賑工作,曾遭遇了不少阻力。
總之,各種證據都表明,李毓昌的死,絕對不是自縊這麼簡單,背後必有不為人知的隱情。
李家人決定,為李毓昌進行驗屍。
而驗屍的結果初步顯示,除了在李毓昌脖子上有傷痕之外,腹中尚有毒素。
這就說明,李毓昌在生前曾經中毒。
有了這驗屍結果,李家人更加懷疑李毓昌的死,背後肯定有冤情。
於是,李泰清開始多方奔走。
李家人決定,一定要想盡一切辦法為李毓昌伸冤。
不過,想伸冤不假,可李毓昌的死,已經在兩安總督鐵保那裡定了案,屬於自縊而亡。
李家人想申冤,去縣裡以及府裡肯定是不行,即便是去總督那裡,也毫無用處。
李泰清一咬牙,乾脆帶著訴狀,直奔京城,找到督查院進行申冤。
而在李泰清的訴狀遞上去之後,很快就引起了重視。
這得益於樂槿如整頓吏治的決心,同時也得益於李毓昌的身份。
畢竟不管怎麼說,李毓昌是朝廷派往地方的欽差大臣,相當於朝廷的臉面。
李毓昌的卷宗,很快就遞到了樂槿如那裡。
當樂槿如知道這件事之後,極為震怒,她當即御批下旨。
“徹查此案!”
“朕詳加批閱,其中疑竇頗多,必有怨抑,亟須昭雪,以慰孤魂。。。。。。”
之後,樂槿如安排夏安巡撫吉綸以及夏安按察使朱錫爵二人一起。
共同負責處理查證李毓昌一案,並親自要求他們“詳加檢驗具奏”。
有了女皇的旨意,吉綸和朱錫爵自然不敢怠慢。
他們派人火速將李毓昌的屍身運來,再一次進行開棺驗屍。
而這次驗屍的結果,讓所有人都大吃一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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