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 章 (第2/5頁)
“我們騎水上摩托都到這裡打卡。”
凌霜問羅登:“你那天看見的摩托艇,停在哪裡?”
羅登指了指前方海面說:“這裡往前一百多米。”
“當時摩托艇是什麼狀態?有油嗎?”
羅登記得很清楚,他說:“有油,但是沒人,也沒熄火,我以為誰去島上玩,繞了一圈也沒找見人。”
“師傅,麻煩在島邊停下。”凌霜說。
快艇停穩,幾人下船找尋線索。
島嶼面積小,偵查工作也容易。很快,凌霜在小島東側一棵棕櫚樹下發現了痕跡。
那裡的小灌木有明顯折斷痕跡,而且她在灌木叢裡找尋到一枚腳印。
“10月5號,臺城有下雨嗎?”凌霜問。
羅登立刻說:“有。”他本來和朋友約好五號出海,結果被下雨耽誤了。
臺城刑警對腳印進行拍照測量,凌霜根據資料推算出這是一枚男性腳印,對方身高在170-172。
與此同時,徐司前在棕櫚樹上發現一截纏繞整齊的鐵絲。
“凌霜。”他喊她。
凌霜戴上手套,仔細檢視,鐵絲輕微生鏽,可見在這裡的時間不久,鐵絲切口整齊,像是被鉗子之類的利器夾斷的。
她篤定道:“這鐵絲極可能就是兇器。”
如果它是兇器,那應該還有一端,唯一的可能就是對面小島。
一行人下島又上島,終於在對面找到了同樣纏繞的鐵絲。
這次的發現,讓所有人為之一振,因為這段鐵絲沒有剪斷。
它一端綁在樹上,一端浸泡在海水裡。痕檢員將鐵絲一點點從海里拉出。
鐵絲長643米,質地堅硬,略有生鏽。
凌霜在腦海中模擬出案發時的場景——
兇手事先在將細鐵絲固定在兩側小島上。毫不知情的宋超,高速駕駛摩托艇途徑此處,被鐵絲割段頭顱……案發之後,兇手返回小島,用鉗子夾斷鐵絲,離開現場。
“你當時有看到血嗎?”凌霜回到快艇上問羅登。
羅登撓了撓頭說:“當時天黑,我沒看清楚,只覺得有腥味,在
海上,這種味也不奇怪。”
“當時是幾點?”凌霜繼續問。
羅登想了想說:“七點多一點。”
宋超四五點鐘遇害,兩個多小時後羅登才到達現場。
那他來這裡的路上,極有可能會偶遇兇手,凌霜問:“你來這片海域時,有碰見什麼人嗎?”
“沒有遇到任何人,”羅登說,“租快艇的老闆每天六點準時下班,兩點半以後他就不對外租快艇了,我是他侄子,開了個後門。”
“你幾點離開海岸的?”凌霜追問完,下意識打量起羅登,他有一米八三,鞋子也比剛剛那個鞋印大,兇手不是他。
“五點鐘。”羅登說。
“不對啊,”凌霜垂眉自語,“如果兇手殺人後立刻離開現場,他應該在6點到6點半之間回到沙灘,勢必會和五點出發的羅登偶遇……”
“他沒立即回海灘。”徐司前說。
凌霜怔了一瞬,醍醐灌頂般道:“如果那樣的話,他駕駛的就不是摩托艇了。”
因為距離太遠,摩托艇回不去。
徐司前點頭。
凌霜還有一個疑惑:“兇手是如何做到避開其他人,精準殺死宋超的?”
徐司前說:“只要他提前瞭解宋超的出行時間,再提前一小會兒達到現場並不難辦。”
兇手真的很聰明,好難……如果他駕駛的不是摩托艇,那他是從哪裡出發來到案發現場的,殺人後,他又逃去了哪裡?
“兇手是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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