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失聲(中) (第2/3頁)
準備以捕獵來維持生機。
很可惜,自己終究只是一個農戶而已,捕獵這種事情並非自己所擅長,連續半個月他都沒吃上什麼東西,當然也沒有讓三個孩子吃上什麼東西。
勉強是因為自家小兒子,許是在山裡爬樹慣了,又加之他年紀小身子輕,帶著自家大兒子勉強摘了些能吃的野果,才算是熬了下來。
不過後來這個法子也不管用了,因為果子終究是不能充飢,漸漸的也失去了爬樹的力氣。
哦,對了,那好像是一個月以前的事情,自己是怎麼熬到一個月之後,來到安陸州的?
第一個從自己身邊離散的是堂侄兒。
那孩子實在是太懂事了,因為不想成為拖累,自己就隨便找了個逃難隊伍,擠在人堆裡,眨眼間就消失不見了。
……但是他實際上是瞧見了那孩子消失不見,也有過無數次機會,伸手拉住他。
只不過自己當做沒看見而已。
關於這一點,他趙老八認為自己沒有做錯,絕對沒有做錯,他還有自己的兒子,要護著,那隻不過是自己親戚家的兒子而已。
就算是關係再親,能有自己家兒子重要嗎?不可能的,絕對沒有自己兒子重要。
趙老八的回憶到這裡被他自己強行截止住了,他突然抬起頭問道“敢問陸小公子,您問這個做什麼?”
“當然是幫你把家裡人都找到。”
“找到?”趙老八乾澀吞嚥了一口自己的唾沫“為何?”
“找到便是找不到,能有那許多為什麼你家人沒找到,你能安心在這裡做事嗎?你難道就不擔心自己的家裡人嗎?是死是活,你總要知道個音訊吧。”
對的對的,是這樣沒錯!是這麼個道理!
家裡人的死活自己怎麼能不關心呢?更何況是自己的親兒子。
老孃,老婆,老叔以及嬸子的靈位都有了,自然兒子也是要的。
不過,說起來,我兒子哪兒去了?
哦,對了,兩個兒子是在堂侄兒走丟了之後十幾天的工夫相繼離散了。
小兒子是被自己主動拋棄的。
因為是自己這般如軟魚爛蝦般,打獵也不會摘果子,爬樹也不行的廢柴,就算是想盡了一切辦法,就算是將見到的所有樹皮全部扒下來煮了水吃,也實在救不活,一個成年人加兩個小孩子。
即便兩個孩子吃的東西少的可憐,可在缺少糧食的狀況下,也是不成的。
那麼唯一的辦法只有一個,拿東西與人換糧食。
身無長物的情況下能夠拿來交換的“東西”只有一個,那就是——人!
而他們父子三人當中唯一一個具有被交換價值的就是自己,這個沒有長開的小兒子。
自己這種年過三十的人人家是瞧不上的,自家兒子也不符合這個條件,他已經有十四歲了,也是快到了開枝散葉結婚生子的年紀。
唯獨八九歲的小兒子是可以的,因為這個年紀的孩子恰好可用於做富人家的奴僕,雜役以及書童。
這裡的富人家指的可不是什麼以詩書傳家或者是家中有人在朝做官的富貴人家,而是單純指的是有錢的商人。
在這正德年間,有錢的商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不過達官顯貴的僕從。
這也是很簡單的道理,脫開官面上的保護,哪有人能把生意做大的呢?
於是極為幸運的,自己幫小兒子換了一袋面,半袋粟米。
哦,對了,還有一口人家不要的鐵鍋,那鐵鍋有半邊破了,但是煮些東西還是可以的。
於是憑藉這個,自己又熬了半個月。
值得慶幸的是自己能夠確定,能夠極大機率的確定,小兒子是活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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