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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商議結果,考驗人心 (第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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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是用來指導所有人,不要去犯罪的,但是不能代表,律法就是絕對的公正,但是還是相對公正的,之所以來說,給了我們一個尺度空間的問題,就是讓我們這些掌握律法處罰制度的人,就算你在有個人情緒的時候,判罰的結果,也就在這個尺度之內,所以我認為,廷尉的判罰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因為做到了有法可依,在大秦的律法上,還是有法理的。”

“陛下...這蒙毅上卿說了,曹參廷尉的判罰,還是有些過度一些。”馮劫抓住了蒙毅說法的漏洞,再次上前說道:“曹參廷尉,處理這件事,臣覺得有失公允。”

“噢,曹廷尉,馮御史正好是監管你們百官的,他對你的處罰,有意見,你怎麼說,給大家解釋下。”秦始皇見事情已經發展到這個份上了,只好讓曹參出來解釋一下。

曹參被陛下點名,讓出來做解釋,馮劫等人開心不已,證明事情已經朝著自己所想的方向發展。

只要他們再堅持一下,找到曹參說法的漏洞,就可以讓馮安的家人改判。

雖說還是有貶為奴籍,關押幾年,可不用發配邊疆,充當軍姬了。

這就是最好的結果,馮相也不需要被打臉了。

畢竟人送去之後,開始可能還有人能忍受得住,不去觸碰這些馮去疾家奴。

後面呢,等他們的衝動,戰勝了理智之後,誰還能保證這樣的事情不發生。

他們的手,伸得再長,就算你伸到了軍中。

北境軍在蒙恬的掌握之中,你將軍下了命令,可一個軍姬,一個奴籍,你能派兵保護嗎?

萬一發生了,蒙恬也不能拿那些士兵咋樣。

再說了,蒙恬也不會跟著這麼幹。

畢竟現在的大秦,可不是隻有一個扶蘇公子了,能選擇的還有一個九公子長安侯。

他這個後起的新秀,很有可能將來問鼎太子,甚至坐上陛下的位置。

何必去為了一個馮去疾,跑去得罪這樣一個位高權重之人。

怎麼想,都是不划算的。

“回稟陛下,臣可以回答御史大人這個問題。”

“你說,讓他們好好聽聽。”

“諾,長安侯說過,法無外乎人情,馮御史等人,之所以認為臣判罰過重,就是他們跟馮相關係比較親近,這些人可以說算是馮相的家奴,才會有一定的感情,也就是交情,要是一個陌生人呢,他們會為了這些人的死活,去關注這件事嗎,不用等他們回答,臣覺得不會。

還在就是,他們這些人,已經犯法了,臣的判罰,我覺得沒有任何問題,只要在大秦的律法範圍內,任何人不能指責我,就算他們覺得,我是長安侯舉薦的,覺得我這個判罰,是為了給恩人出氣,嘴長在別人身上,隨便去說好了,我不在乎,昨天我把這件事告知了陛下,可惜沒有見到陛下,我後面去找了長安侯,他還批評我了,說我不該去的,因為他根本不知道這件事,覺得臣這是想要報恩,但是臣告訴他,我這是按照大秦律法辦事。

還有可能,別人利用這件事攻擊他,讓他注意一下,他並沒有在乎,不過,當時他告訴了臣另外一件事,讓我注意,可是影響太大,臣不敢說。”曹參說完,躬身站在原地。

秦始皇聽罷,說道:“我讓你說,朕不會責罰與你,說,不說就是欺君之罪。”

“陛下,長安侯告訴臣說,律法就是用來遵守的,你按照規則辦事,誰都不能阻難,當年因為陛下念私情,留下趙高,惹下了天大禍害,今天大秦不能再出現第二個趙高,更不能出現凌駕於律法之上的特權人物,無論是誰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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