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蘭花熊掌 (第2/2頁)
出點評,像極了一個美食家。
酒足飯飽,寧傑把賴興福送到了招待所,林月知今天還得上班,也去了林場。
回家睡了一覺,等明天賴興福走了,就得去賣衣服了。
衣服拿來的時候他都看了,質量絕對不錯,不比市面上的差,算得上是物美價廉了。
下午四點多,大鐵門哐哐哐一頓響,老張披著衣服拿著手電來到大門口,隔著大門問道:“誰啊?”
“我是賴興福,我找寧傑有急事。”
大爺拉開了門,看著一臉焦急的南方人,說道:“老闆在樓上呢,哎。。。你慢點兒跑。。。”
李曉東也穿著衣服出了門,看著像是被狗攆了一樣的賴興福,李曉東問道:“咋了賴總,出啥事兒了?”
賴興福撒丫子往樓上跑,連李曉東打招呼都沒時間回。
李曉東倒是沒生氣,能跑成這樣,指定是出啥事兒了,他尋思了一會兒,沒跟著上樓,而是回去穿好了衣服,在樓下等著。
寧傑也聽到了動靜,剛開啟門,就看到了呼哧帶喘得賴興福。
“賴老闆,你這是咋了?”
賴興福上氣不接下氣的說道:“那,那個,我,我的包丟了。”
寧傑皺著眉頭問道:“在哪丟的?”
他本來和賴興福約好了,晚上再去八方齋吃上一頓,誰尋思賴興福起的這麼早,才四點來鍾就醒了。
“在百貨商店丟的,我就買了包煙,隨手把包放在了櫃檯上,低頭點菸的功夫,包就沒了。”
賴興福急完了,裡面不光有自己的三證,還有合同和不少現金。
錢什麼的他不在意,主要是合同還有三證,沒了這東西,他就回不去廣州。
寧傑皺著眉頭,這年頭可沒有監控,大街小巷小偷可不少,丟了東西只能認倒黴。
但是寧傑知道,這些偷都有自己的圈子,也有自己的地盤。如果他沒記錯,在百貨商店晃盪的小偷應該是“提督”的人。
提督他上一世見過,是一個長著三角眼,十分陰狠的一個爺們兒,整個b市八成小偷都是他的徒子徒孫,說他是b市的賊王也不為過。
對於賴興福來說,丟的是錢,是合同,是證件。對於寧傑來說,丟的是他的臉。
這包,必須得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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