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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李斯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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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曹參斬殺。

“可惜了,李由也是一條好漢。”戰後,有人感慨道。

“但他為暴秦賣命,也是罪有應得。”另一個人說道。

【後世評價】

正面評價和稱號:

- 一些人認為李斯有大功於秦,被尊稱為“千古一相”。

第一,參與了萬里長城和秦始皇陵等重要工程的修建;提出了一些有益的政策和措施,積極推行統一貨幣和度量衡制度,促進了經濟和文化的繁榮。

第二,統一貨幣制度消除了不同地區之間的貨幣差異,簡化了商業交易和金融活動,增強了市場競爭力,吸引了更多國內外投資,為經濟增長注入新動力

第三,度量衡制度的統一使得不同地區的單位換算更加簡單明瞭,便於商業活動和工業生產的開展,也為國內外的合作提供了更有利的條件,擴大了市場規模。

- 李斯曾向秦始皇上《諫逐客書》,成功說服秦始皇廣納賢才,為秦國留住了大量人才,在秦國統一六國的大業中起到了較大作用。

- 他在秦始皇統一六國後,與王綰、馮劫議定尊秦王政為皇帝,並制定有關的禮儀制度。

- 李斯還擅長書法,其書法作品具有一定的藝術價值。

負面評價:

- 部分人認為李斯是一個有野心、追求權力且自私的人。

他曾試圖透過政治手段擴大自己的權力,如在秦始皇死後與趙高合謀,偽造遺詔,迫令始皇長子扶蘇自殺,立少子胡亥為二世皇帝,這些行為被一些人視為不忠和不道德。

- 李斯提出的“焚書坑儒”主張,試圖消滅儒家思想以及其他與他意見不合的學派,他執行秦始皇的集權統治,採取了許多殘酷手段來維持統治,也使一些人將他視為暴君的幫兇。

功績方面:

- 協助統一六國:李斯向秦王嬴政獻策,提出瓦解六國的策略,透過派遣謀士攜帶重金和殺手等手段,分化列國君臣關係,再派良將帶重兵攻打,為秦統一六國做出了重要貢獻。

- 力諫實行郡縣制:他成功說服秦始皇採用郡縣制,取代分封制,加強了中央集權,對後世的政治制度產生了深遠影響。

- 統一相關制度:李斯參與了統一文字、度量單位、貨幣等工作,促進了經濟和文化的交流與發展。

他制定的《秦律》也成為後世一些朝代法律的重要藍本。例如,劉邦建立漢朝後,採取的制度就是秦制,法律也是秦法。

- 加強思想統治:李斯主張焚燒民間收藏的《詩》《書》等諸子學說,禁止私學,以加強思想統治。

過錯方面:

- 參與沙丘之變:秦始皇死後,李斯與趙高合謀,偽造遺詔,迫令始皇長子扶蘇自殺,立少子胡亥為二世皇帝,這被視為對皇權的嚴重侵犯。

- 推行嚴刑峻法:秦二世時期,李斯繼續推行嚴苛的法律,導致人民生活困苦。

- 提出焚書坑儒:這一事件對文化和學術造成了嚴重打擊,限制了思想的自由發展。

雖然此政策的主要獻策者是李斯,但秦始皇對此也負有一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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