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秦檜 (第2/2頁)
十月起,秦檜命人接連上疏彈劾岳飛,又指示張俊誣告岳飛手下張憲謀反,致使岳飛父子被逮捕入大理寺。
因岳飛常反對和議,秦檜命人誣告其“謾侮皇上”“受詔不救淮西”,於十二月將岳飛賜死獄中,岳飛之子岳雲被斬殺。
次年,秦檜加封太師,進封魏國公。
紹興十四年(1144年),秦檜貶黜或流放了從前議論、諷刺過他的李龜年、李光、解潛等人。
後又借高宗立嗣之事,罷免一批朝臣。
秦檜奏請高宗禁止傳揚秦熺主持修國史,秦熺藉機歌頌秦檜,並更改、焚燬涉及秦檜的詔書等。
紹興十五年,秦檜一家皆加恩封賞,還得到高宗親筆題寫“一德格天”的匾額。
紹興十九年,皇上命繪秦檜像並親自做贊。
紹興二十年(1150年)正月,秦檜上朝遇刺未中,此後出門有數十位侍衛持棍相伴。
這一年秦檜病重,高宗允許他乘轎子上朝並由其孫攙扶,且免行拜禮。
紹興二十二年(1152年)三月,秦檜以“撰造語言,謗毀朝廷”之罪廢王庶二子,將王庶升為浙東馬步軍副都總管以酬謝他誣告岳飛之事。
秦檜在朝中擅權專政,進言之人大多為歌頌其功德,家中子孫也皆任重職。
趙令衿因說“君子之澤,五世而斬”而被汪召錫告發,並牽連到前宰相趙鼎之子趙汾,秦檜命人誣陷趙汾等人,案件牽連賢士五十餘人,此後秦檜病情加重。
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十月二十二日,秦檜去世,終年六十六歲,追贈為申王,諡號“忠獻”。
宋寧宗開禧二年(1206年)四月,追奪秦檜王爵,改諡號為“謬醜”。
嘉定元年(1208年)又得以恢復原封號、贈爵。
秦檜執掌相位多年,打壓朝中主戰派、構陷忠良、暗增民稅,被史學家認定為奸臣。
《宋史》將秦檜列入《奸臣傳》,評價秦檜“自其獨相,至死之日,易執政二十八人,皆世無一譽”。
南宋、明清時期的小說戲曲中秦檜也多以奸臣的形象出現。
↑返回頂部↑